各村、镇直各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分工如下:
1.郭尔震:镇党委书记
主持镇全面工作,兼任宦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
2.潘 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工作,在镇党委书记外出时主持镇全面工作。
3.李 琦:镇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工作,负责鼓岭片区项目建设、文体旅、文物、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等工作;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联系单位:鼓岭管委会
分管部门:镇人大办、鼓岭工作联络组、镇文旅办、镇乡村振兴办、镇人居环境办
对接区直部门:区人大、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区乡村振兴办、区人居环境办
4.朱纬宇:镇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
负责党的建设、社工部、对台、机关建设、重点项目、项目攻坚(含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专项债)、国资、宦溪产业提升、民兵预备役、征兵、人防、人武、财税,统筹协调镇经济工作;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联系单位:驻地部队
分管部门:镇党政办、镇组织组、镇财政所、镇武装部、镇党校、镇社工办、镇重点办、镇经济口
对接区直部门: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国资公司、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重点办、区委深改办、区社工部
5.林 剑: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负责镇纪委工作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分管部门:纪委
对接区直部门: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
6.范沛宝:镇党委统战委员
负责统战、民族宗教、对台港澳、侨务、外事、工商联、民主党派、道路交通及港后铁路项目、海西天然气项目、桂湖征迁项目扫尾等工作;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分管部门:镇统战组、镇政协联络组、镇民宗、镇商会、镇路长办
对接区直部门:区政协、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区工商联,区外事办、区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区交通局(区交通战备办公室)
7.池永胜:镇党委政法委员
负责政法、信访维稳、国家安全、扫黑除恶、依法行政、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退役军人管理等工作;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联系单位:宦溪派出所、鼓岭派出所
分管部门:镇综治办、镇信访办、宦溪司法所、镇退役军人管理站
对接区直部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双拥办)、区依法治区办
8.王佳媛:镇党委组织委员
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工会、机关党支部、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机关事务、效能建设、政务督查、镇党政办全面工作;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分管部门:镇组织组、镇党政办、镇机关党支部、镇工会
对接区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党校、区总工会、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效能办、区档案馆、区委深改办
9.陈 倩: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负责镇政府常务工作,在镇长出差时主持镇政府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统计、企业及项目监管协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协税护税、项目攻坚(含前期)、内贸、现代服务业、支前、粮食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分管部门:镇园区办、镇企业办、镇统计组、镇协税护税办、镇经济口
对接区直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项目办、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前期办、区国投公司、区金投公司、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10.赵 熙:镇党委委员、宦溪派出所所长
负责宦溪派出所各项工作以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11.李 振:镇党委委员、鼓岭派出所所长
负责鼓岭派出所各项工作以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12.张陈娇:镇政府副镇长
负责招商、金融、外经外贸、利用外资、科技、数字经济、大数据、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物价、知识产权、食品安全等工作,协助李琦主席做好文旅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国债、专项债)的谋划落地;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分管部门:镇招商办、镇经济口、镇食安办
对接区直部门:区招商办、区金融办、区科技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大数据管理局、区大数据管理局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
13.王朝兰:镇政府副镇长(候选人)
负责安全生产(包含道路安全)、环保、峨嵋加良山矿区管理等工作;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分管部门:镇安办(含消防队)、镇道安办、镇环保所、镇矿管办
对接区直部门:区交通局(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区晋安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道安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林杰铭:镇政府副镇长(挂职)
负责共青团等工作;协助做好经济工作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分管部门:镇团委
对接区直部门:团区委
15.邱蔚蓝:镇政府副镇长(挂职)
负责教育等工作;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联系单位:宦溪中心小学、捷坂小学、桂湖则徐中学、宦溪中学、宦溪商贸学校、宦溪幼儿园、晋师附幼桂湖分部
分管部门:镇教育办
对接区直部门:区教育局
16.林 锋:镇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民政(老龄、低保、困难群众慰问、殡葬改革)、社区、残疾人事业、慈善、劳动保障(新农保)、桂湖二三革命纪念馆建设等工作;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分管部门:镇民政办、镇劳动保障所、镇残联
对接区直部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慈善总会、区残联
17.洪振权:镇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畜牧、气象、渔业、水利、水电、对口支援(闽宁经济协作、民族乡村帮扶)、河长、山塘水库、农村经济(含经管站、会计核算中心、三资管理中心)、新农村建设、防汛救灾、抗旱等工作;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分管部门:镇农办、镇经管站、镇防汛办、镇畜牧站、镇河长办
对接区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开发办、区水利局、河长办、区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区防汛办)、区气象局
18.林 龙:镇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医保、爱国卫生、红十字、药品监督、计生协会、老干部、关工委工作;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分管部门:镇关工委、镇爱卫办、镇卫健办、镇计生协会
联络单位:宦溪镇卫生院
对接区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区关工委)、区卫健局、区计生协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管理所)、区红十字会、晋安医保局
19.张小香:宦溪司法所所长
负责司法所有关工作,协助做好信访维稳,行政复议、诉讼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分管部门:宦溪司法所
对接区直部门:区司法局
20.刘丹云:镇四级主任科员
负责智慧晋安12345、科协、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新闻媒体、广电等工作;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分管部门:镇12345智慧中心、镇宣传组、镇文明办
对接区直部门:区科协、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委文明办、区老革命根据地建设办公室、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区文联、区“智慧晋安”管理服务中心
21.沈 晨:镇四级主任科员
协助陈倩同志做好三产工作,协助张陈娇同志做好招商工作;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22.李少群: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
负责城管执法、环卫、违法建设综合整治等工作,自然资源、土地管理、官田林场、林业、森林防火,协助做好矿山管理有关工作;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分管部门:镇林业站、镇环卫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宦溪管理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七中队、镇矿管办、镇综合执法队
联系单位:宦溪国有林场、官田林场
对接区直部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区防火办)、区城市管理局
23.林超杰:镇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负责镇综合执法工作、村镇规划、城镇建设、历史建筑和古厝保护、园林绿化、市政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停车场建设、美丽乡村、自来水(供水)、电力、省市区项目征迁安置、景观整治、房产管理(物业)等工作;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分管部门:镇城建办、镇物业站、镇综合执法队
对接区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区建设局、区园林中心、区旧改办(区建投中心)、区司法局
24.李秀云: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妇联等工作;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分管部门:镇便民服务中心、镇妇联
对接区直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区妇联
25.林宇航:宦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管理八级
负责工业、宦溪工业集中区(综合、招商、规建、后勤)、宦溪绿发公司建设等工作;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及书记、镇长交办各项任务。
分管部门:宦溪工业集中区综合办公室、宦溪工业集中区招商办、宦溪工业集中区规建办、宦溪工业集中区后勤办、宦溪绿发公司、镇安办(含消防队)
对接区直部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针对班子领导成员实施AB角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朱纬宇与王佳媛在党建领域互为AB角;与陈倩在经济领域互为AB角;与王朝兰在武装领域互为AB角。
李琦与张陈娇互为AB角。
林剑与陈森互为AB角。
池永胜和张小香互为AB角。
范沛宝与林锋互为AB角。
王佳媛与刘丹云互为AB角。
王朝兰与林宇航互为AB角。
洪振权与邱蔚蓝互为AB角。
林龙与李秀云互为AB角。
李少群与林超杰互为AB角。
镇经济事务(含项目、指标、宦溪工业园区、招商等)由朱纬宇牵头,陈倩、张陈娇、林杰铭、沈晨、林宇航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具体事务。
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参照区有关工作要求,均以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合署办公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分别归由相关镇领导负责。
中共晋安区宦溪镇委员会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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