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峰镇位于福州市东部城区,系1996年区划调整时郊区台江镇更名而来,西依晋安河,东邻鼓山镇,南以福新路为界与王庄街道接壤,北以金鸡山山脊为界与茶园街道接壤,总面积11.3平方公里,现辖4个行政村、19个社区,人口17.6万。相继获评国家卫生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家庭健康服务中心、福建省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福州市经济强镇、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突出贡献集体等荣誉称号。 办公地址位于晋安区桂溪路198号,工作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91-83654664。
主要职责:
岳峰镇人民政府受晋安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政府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研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镇、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三)加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人大、纪检监察、统战、民宗、侨务、合港澳相关工作,指导协助群团组织和人民武装工作。
(四)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优化投资营商环境,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五)按照区域总体规划,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六)统筹协调社会事务,抓好教育、科技、卫生健康、体育、文化、旅游、民政、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推进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七)加强财政管理,负责财政收支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机制。
(八)加强综合治理,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做好防火、防汛、应急防灾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派驻机构依法开展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市场监督等方面监管,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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