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胜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补充加强山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晋安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关注与建议。针对您的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落实情况
1、出台相关文件以及扶持政策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福州市充电服务基础网络也初步形成。福州市针对新能源汽车出台了《关于做好“十四五”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重点任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
根据《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州财政关于做好2021-2022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发改交能2023年【60】号文件),2018-2022年度,山区乡镇首根桩采取2.85万/首根桩的方式进行补助。2022年度以后暂未出台新的补助政策。
2、目前我区充电桩分布情况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建设以市场自发为主导,主要由充电桩场站业主自行选址建设。政府主要在建设及运营上进行指导以及扶持补助。
目前,我区的充电桩分布主要在平原6街镇,共计135座充电站,共配建1605根充电桩。并且,在鹤林站、洋里站、动物园站、福新站、琴亭站、化工站、斗门站、古城2号站等8个公交场站,共计167个充电桩。
因山区充电桩利用率较城区低,利润较薄,且目前暂无新的补助政策出台,业主在山区建设充电桩的意愿较为薄弱。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晋安区作为区级单位未有对权限对充电桩建设和运营进行单独扶持或是政策制定。目前,我区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加强山区充电桩建设。
一是大力推动相关国企单位从中心城区向山区有序延伸充电桩建设,优化城市核心区与城区外围充电网络布局,大力推进城市充电基础设施与停车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和管理,实现城市各类停车场景全面覆盖。特别是在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场站、公共停车场、主要道路公路沿线等区域布局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二是在知悉您提出的提案后,我区也将向省市发改部门积极反馈以及大力呼吁,建议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再次启动山区充电桩场站的建设、运营补助方面,我区也将积极争取财政补贴,争取让更多的企业自发参与到农村地区充电网络覆盖中,减轻充电桩企业建设、运营资金压力,推进我区充电基础设施更加规范、完善。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郑忠榕
联 系 人:刘明敏
联系电话:13******080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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