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4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6-03-25 10:00

许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基层人才保障政策的建议》(第1048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市区卫健部门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并制定相关政策吸引和推动医疗专业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强化基层人才保障。您关于基层人才保障政策的提议,我区非常重视。

  一、落实基层医疗人才保障政策

  一是落实基层卫技奖励金政策,对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按高级、中级、初级每月发放500元、400元、300元,在边远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疗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提高打每人每年1.2万元。我区结合实际,在省市文件基础上对北峰山区乡镇卫生院发放标准按高级、中级、初级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500元、400元。二是落实“公开招聘一批”基层医学人才项目补助。在2021—2026年期间,对公开招聘到乡镇卫生院的符合专业的人员,在五年服务期内,本科及以上学历按每人每年1.4万元、大专学历按每人每年0.9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关于发放山区医务者交通补贴

  您在建议中提出了山区卫生院医务工作者通勤难、负担重的问题,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经我局咨询人社、财政等部门,目前我区暂不具备为山区医务工作者发放交通补贴的条件。今后,我局将会同区人社、财政等多部门多渠道探索关于强化基层人才保障的政策。

  感谢您对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庄云娇

  联 系 人:陈建芳    

  联系电话:0591-83921763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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