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晋安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3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6-04-10 09:03

李芳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前支持在司法部针对台湾考生的司法考试考点增设台湾注音打字插件的建议》(第1137号)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两岸融合发展、法律服务便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核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政策、考区设置、考试系统及输入法配置,属于司法部统一管理事项,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按全国统一部署执行。根据“三定”方案及职权划分,我局不具备此项管理权限,无法直接办理。

  我局认为您的建议贴合台湾考生使用习惯,对优化涉台考务服务具有积极参考价值,已将您的建议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处室反映,了解到:2024年,福建省司法厅已就“在司法考试厦门考区配备注音输入法”事宜向司法部提出申请。司法部答复,此前已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公司在深圳考区论证注音输入法的安装可行性。基于技术稳定性、安全性等多因素考虑,暂不具备配备注音输入法的条件。该论证结果当时已与国台办沟通。同时我局了解到,若台湾地区考生无法适应现有机考输入法,可以选择使用纸笔答题。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杨  琳

  联系人:廖姝黠

  联系电话:0591-83952795

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  

2026年4月9日  

来源:晋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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