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兆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大型项目规划审批流程的建议》(第1047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规划大型项目落地带来的经济效益能够辐射周边地区,带来多重发展红利。优化大型项目规划审批流程,能大幅减少环节冗余,显著提升项目从规划到实施的推进效率,推动项目落地与区域发展规划精准契合。针对您提出的大型项目的跨部门(如发改、规划资源、生态环境、水务、林业等)联合预审与前期辅导机制及优化区级并联审批与提效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由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包括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等事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搭建“多规合一”项目用地选址会商平台,融合发改、文物、规划、生态环境、水利、建设、农业等 21个部门数据,涉及我区的建设项目,在选址前期预审阶段即可依托该平台开展联合协同会商,提供 “一体化” 政策答疑与选址选线合规化指引,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审批进度,保障项目落地科学合理、审批高效有序。
再次真诚地感谢您的建言,并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晋安区经济建设发展,欢迎提出更多更好地意见建议。
分管领导:林博洋
联系人:阮章彬
联系电话:0591-62001325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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