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9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6-03-31 17:29

郭恒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助力儿童友好城市创建的福州实践建议》(第1098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托育资金支持范围

为系统性地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让价格降下来,切实解决家庭“入托难、入托贵”的问题。发改委主要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渠道提供资金保障。中央资金重点支持以下三类公办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分别是:

1、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在地级市和人口大县建设,具备实训、指导、监管等综合功能,发挥区域枢纽作用。

2、社区普惠托育设施:建设组网运行的社区托育设施及用人单位办托点,提供就近就便的普惠服务。

3、托幼一体机构:支持盘活闲置幼儿园等场地资源进行改扩建,高效统筹0-6岁育幼资源。

二、目前托育整体情况

根据《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我局已帮助市人才集团、国思教育等3家项目业主共计获得普惠托育补助资金380万元。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备案托育机构8家,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49家,其中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达42家;通过幼儿园向下延伸托班,实施托幼一体化,既有利于实现2—6岁托幼服务资源、场地共享、师资人员融通,又能够一次性解决入托入园问题,降低家庭入托成本,满足家庭对孩子升学便捷性和连续性的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目前,我区建立以卫健部门牵头业务指导,教育、财政、发改、建设等部门联合的联席机制,实施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重点做好以下三种普惠托育模式,分别是:

1、社区嵌入式托育: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资源,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等多种服务。

2、幼儿园办托: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3、用人单位办托: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场地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4、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普惠服务。

目前,我区已谋划生成晋安区托育服务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区教育局,拟对晋安区内4所闲置小区配套园和4所公立幼儿园按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进行改造提升作为托育场所使用,实现托育机构全区域覆盖。改造面积共13747㎡,其中室内改造面积约9047平方米,室外改造面积约4700平方米,可提供公办性质托育托班50个,托位1000个。

在知悉您提出的提案后,我区也将向省市发改部门积极反馈以及大力呼吁加大普惠托育建设及运营补助,我区将积极争取财政补贴,争取让更多的企业参与普惠托育中。

未来,我区将托育服务中心建设完成作为工作导向,以千人托位指标为抓手,科学谋划托育服务设施数量、规模和布局,优化发展政策环境,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我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郑忠榕

联 系 人:刘明敏

联系电话:13559464080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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