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英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立足晋安生态优势 打造两岸养老胜地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工作 要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补齐养老事业发展短板,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 晋安 区委、区政府将养老事业纳入全区补短板重中之重工作, 要求以争当排头兵、走前头的工作状态落实各项养老工作, 到 2020 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
一、关于把建设养老基地摆在重要地位,打造高端养老胜地的建议。 为保障养老设施用地,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中提出:“ 从 2017 年起,按照《福州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要求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每年有计划地选取 1 幅已规划的养老设施建设用地上报市里进行收储 ”,区直各相关部门已在贯彻落实。结合周边山、水等景观布局,福州市近期养老项目规划初步选取晋安区3处养老设施用地,共计151.5亩养老用地。与此同时,我区已初步建成区、乡镇(街)、村(社区)三级养老体 系:在区级层面,区社会福利中心一期项目已建成,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在乡镇(街)层面,平原镇街已建成4所照料中心,日溪乡敬老院实现社会化运营,宦溪镇、寿山乡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拟于年底建成;在村(社区)层面,城区已建成7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北峰山区农村幸福院实现全覆盖,已建成58个农村幸福院。
二、关于合理规划布局选准示范点的建议。 宦溪镇桂湖片区自然环境优美,拥有独特的天然温泉,是养老、休闲、旅游的胜地,晋安区社会福利中心选址于此。区社会福利中心 于2015年 6 月获批许可证并开始建设, 总用地面积52.5亩,总建筑面积2.16万平方米,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包含老年人福利楼、综合服务楼,共1.2万平方米 , 2016 年5月初动工,2017年6月基本竣工 并通过验收。 二期工程 建筑面积9143 平方米 。 一期工程完善提升和二期工程新建项目拟采用PPP模式建设和运营,公开招标实力运营机构,推进养老与医疗、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 , 目前准备进行招投标。
三、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的建议。 2017 年以来, 区委、区政府研究并 印发了 《关于印发“十三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短板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的通知》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和 《关于进一步推进镇街照料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提出 鼓励社会力量利用闲置的厂房、学校、办公用房等场所兴办养老机构, 目前已有14个项目在晋安区 落地 ; 提出 加大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政策引导, 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跨乡镇(街道)、规模化、连锁化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专业化服务组织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无偿提供场所,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无偿提供场所 3 年,对专业化服务组织租赁场所或自建、购买场所开办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有条件的予以场所租金补贴或建设补助; 将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提高到原补助标准的120%;对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经济型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政府投资兴建并委托社会力量经营管理的养老机构,享受与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同等的床位运营补贴政策;发展护理型床位,提高护理型床位运营补贴标准;提出在 养老用地、税费政策等方面的具体优惠措施。
2017 年6月,晋安区政府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一家专业化组织--山东青鸟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区城乡特定七类老年人约1.37万人购买基础信息服务(30元/人.月)和特定六类老年人约1000人购买实体援助服务(100元/人.月),三年标的总金额约1526万元。由该公司建设的晋安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中心于2017年10月12日正式开业,面积1112 ㎡ ,配备工作人员 8 名以上。该综合(信息)服务中心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医养结合、五星级居家养老照料中心于一体,服务延伸、覆盖至全区9个乡镇(街道)。目前已完成智慧养老云平台建设以及2017年度约5000名服务对象基础信息服务工作,下一步着重开展全区约1000人的实体援助服务。2018年将实现基本养老全覆盖。
四、关于推动我区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的建议。 我区出台奖励政策,提出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的,在市财政分别给予 30 万、 20 万、 10 万元的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按 1 : 1 比例再予奖励,培育和打造实力养老专业化组织。积极探索“集中培训”和“送教上门”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提升养老从业人员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养老和医疗服务融合发展,努力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签约合作和服务机制, 辖区内已建养老机构均与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 鼓励新建养老机构、镇街照料中心内设医疗机构或就近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争取早日实现所有养老机构都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再次真诚地感谢您,并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区养老事业的发展,并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答复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二O一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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