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第十届四次会议第2025400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5-05-20 17:21

龚为民委员:

  《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区养老服务司法保障水平的建议”的提案》(第20254002号)已收悉,现就提案中涉及司法局职能部分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1、持续优化老年群体法律援助。加强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引导,畅通“绿色通道”并打造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服务”,放宽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受理条件,扩大老年群体援助面,做到“应援尽援”。2024年度,晋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共为59名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提供老年群体法律援助咨询引导400余人次,均获得好评。

  2、“上门+线上”多渠道开展公证服务。为身体不便、因病卧床的老弱群体专门开设绿色通道、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同时积极提供电话公证、远程视频公证、邮寄公证等多元化选择,持续便利老年群体。2024年度,晋安区公证处为老年人办理公证800余件(其中上门办理34件),接受老年人公证咨询2000余次。

  3、多元化解涉老矛盾纠纷培育“金花调解室”等品牌调解队伍,通过整合退休的社区书记、主任、党员等人才,充分发挥其熟悉社区民情、通晓本地方言、擅长老年群众工作的优势,深度下沉走访各社区、村居,畅通老年人沟通解纷渠道。持续深化村居法律顾问作用,重点针对赡养义务、预防诈骗等方面开展老年群体法律咨询、纠纷调解,2024年度,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19次,调和邻里纠纷,维护我区老年人生活安定稳定。

  4、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专门针对老龄人口制定普法计划,充分利用“重阳节”“民法典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多元化普法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免费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开展特色普法节目表演等老年人容易接受的形式,强化老年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法治认同感。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健全养老领域制度建设,加强与区民政局等多部门的联系,对我区拟出台的养老服务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审核,确保文件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总结、推广、提交已有经验,切实增进立法共识、反映立法民意、汇集立法智慧,积极配合市级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地方性立法各项工作,助力高质量立法。

  二是持续做好司法适老服务,深化“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继续围绕“应援则援,能援尽援”的目标,着力提高法律援助适老服务能力。积极推行公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履行咨询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最大限度压缩办证时限,进一步做好公证适老惠老工作,提供更便利更丰富的公证法律服务。不断擦亮调解品牌,充分发挥专业团队的辐射作用、带动作用,为老年群体提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涉老非诉服务,开展老年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普法活动和现场咨询。

  三是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从严管理,抓好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等面向老年群众的服务队伍管理,立足老年群体特点,定期开展村(居)调解员法律知识、实务技能培训,提升调解员专业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不断提供更加优质、普惠、耐心的司法便民服务,争创优质服务先进窗口,培树先进典型,打通涉老服务“最后一公里”。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翁溯炜

  联 系 人:戴  炜

  联系电话:0591-83640148

  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

  2025年5月20日

来源:晋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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