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25305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5-04-01 16:33

林家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提案》(第20253054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晋安区企业发展工作的关注与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充电基础设施是新能源汽车能源补充的重要方式和新型的公共基础设施,利于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保障市民出行需求,因其符合绿色产业政策,是我市近年来大力推进支持建设运营的基础设施。

  为进一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我局作为区级投资主管部门对建设换电基础设施始终保持鼓励支持的态度。备案业主方能够提供合法合规的土地合法性证明并有建设换电基础设施的条件,业主单位可在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备案申请进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而针对独立占地集中式充换电站项目,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6]62号)要求,需由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改部门负责。    

  再次真诚地感谢您的建言,并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晋安区经济建设发展,欢迎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谢杰

  联系人:阮章彬

  联系电话:0591-62001325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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