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郑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福州市严管网售处方药“无证开方、无药师审核发货”的专项提案》(第20262002号)我局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药品安全与卫生健康监管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针对您提出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认真研究,结合卫健部门职责及实际情况,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深化资质管控,杜绝无证执业
一是根据《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文件精神,严格我区互联网医院、线上诊疗机构的准入与动态管理;二是依托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实现医师注册信息、执业范围、执业行为全程可查、可追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挂证等行为;三是社会公众也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医通办”APP便捷查询有关医师信息,获取看病就医相关信息服务。
二、规范诊疗行为,落实处方审核
一是要求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处方管理规定,严禁无资质医师、超范围医师开具电子处方。二是规范线上诊疗流程,要求医师必须核实患者身份、查阅病历资料,确保处方开具真实、合法、合规,杜绝 “AI 秒开方”“无证代开方”等乱象。三是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处方审核、用药指导、不良反应上报等职责,监督医疗机构内电子处方的开具、审核、流转全程可追溯。
三、加强部门协同,实现共治监管
一是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置违法违规互联网诊疗服务举报。二是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开展查处药品网络销售环节违规行为,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各项工作,切实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如有其他意见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感谢您对卫生事业的关心和关注,衷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为全区卫生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许浩彬
联系人:倪淑瑶
联系电话:0591-88055680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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