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安区推动旅游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6-11 11:00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晋安区推动旅游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 4  

晋安区推动旅游提升工作方案  

 

    根据市、区旅游工作有关精神, 围绕旅游 接待 总人数 旅游总收入“两个增长率”提升的目标,针对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我区旅游工作提升方案  

     一、现状分析  

     止2016年底,我区旅游接待总人数为692.13万人次,同比增长18.3%,全省平均增长18.1%;旅游总收入为78.72亿元,同比增长24.3%,全省平均增长25.3%,我区与全省平均水平较为接近,但是与全省旅游发展形势对比上仍存在差距。  

     二、总体要求  

以晋安区全域旅游发展为导向,针对市委、市政府调研旅游工作中指出旅游在增长、对台旅游、创新营销、缺少吸引游客的抓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区要认清自身发展中的不足,迎难而上,充分挖掘我区国石欣赏、特色农业、避暑休闲、温泉养生、生态探险等优势资源,全力推进我区旅游跨越发展。  

     三、总体目标  

以实施晋安区全域旅游为战略总体目标,围绕市政府提出的“提升游客增长率和旅游总收入”为近期工作的主要目标,不断寻找抓手,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景区提升,一手抓旅游宣传,着力提升晋安旅游美誉度,实现游客数量和旅游收入双提升的目标,争取在短期内超越全省旅游平均发展水平。  

     四、重点工作任务  

    目标一:提高游客增长率  

提高 游客 增长率,就是要吸引游客来,从客源分析,提高本地客源的重游率、外地客源的访问率。首先,要发挥好旅游资源优势,加强旅游营销,做好软环境;其次,要提升旅游企业品质,加强我区旅游吸引力。    

(一)打造旅游精品,打响晋安旅游品牌  

1、做好寿山石文化与旅游融合提升  

    “出门旅游看特色,晋安特色寿山石”,要突出寿山石文化作为福州市四大文化品牌和我区旅游品牌,要继续推进寿山石文化旅游产业建设,提升寿山石博物馆展示和旅游的契合水平,以石为媒 创新吸引游客措施,通过举办系列展览 活动,整合与挖掘寿山石文化内涵,提升寿山石文化旅游产品品位与档次,推出晋安区特色国石精品旅游线路。  

(牵头单位:寿山石馆,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文体局,寿山乡)  

2、做好温泉旅游专项提升  

对接福州市温泉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促进我区温泉产业开发升级,以温泉资源引项目、促招商,做好山上山下温泉规划开发,提升金鸡山温泉疗养院、汇雅温泉、川捷温泉、美人谷等温泉企业服务档次,打造 为我区旅游品牌名片,在建的桂湖温泉城要建成集大型主题乐园、国际会议中心、国际温泉品牌酒店及高尚温泉度假区等为一体的生态温泉旅游综合体。  

(牵头单位:区旅游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新店镇、岳峰镇、宦溪镇)  

(二)充分发挥生态游优势,推动乡村旅游  

1、在北峰山区、火车北站 知名景区周边选择一些旅游资源丰富、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交通便利的村镇,采取城市依托、景区带动、综合开发、整村推进的方式,开发清新山水型、文化体验型、特色产业型、闽台合作型乡村旅游产品,将“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与旅游发展结合起来,与特色村标准接轨,以此为基础,全区每年打造2-3个乡村旅游特色村。  

(牵头单位:区旅游局、区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 各乡镇)  

2、加强古村落、古建筑保护修复,推进历史文化名村建设,申报1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区文体局,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局、区房管局、区民宗局 各乡镇)  

3、鼓励发展乡村旅游民宿、乡村伴手礼、乡村 地美食等特色产品,形成有一定影响力的乡村旅游产品。  

(牵头单位:区旅游局,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局、区文体局,各乡镇)  

(三)注重景区提升与城市游,促进旅游全体验  

1、以创建A级景区为抓手,提升创建一批潜力较大的旅游景区,实现金鸡山公园、皇帝洞、飞云峡景区创建国家A级景区的目标。  

    (牵头单位:区旅游局,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岳峰镇、寿山乡、日溪乡)  

2、加强新型城市休闲业态、城市商务休闲业态、特色专业市场商贸业态等都市旅游产品的集中布局。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市场监督 管理 各乡镇、街道)  

3、大力开发环内河休闲带、城市绿道等休闲空间,加强城市文化主题公园的建设。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园林局、区文体局)  

4、加快大型购物中心、特色购物街区的建设,加快城市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在城市重大项目建设中融入全域旅游元素。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  

(四)突出宣传营销,提高我区旅游美誉度  

围绕“清新福建,自在晋安”的旅游形象,不断完善营销宣传综合体系。  

1、 加强 新媒体宣传营销。 提升“晋安旅游”微信营销平台;对接乡村旅游电商服务,通过网络营销带动乡村游;对接“晋安政务网”或国内其他旅游平台,整合宣传资源。  

   (牵头单位:区旅游局,责任单位:区新闻中心、区数字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2、推出我区旅游精品线路。 充分利用假日和节庆效应,举办各种赛事民俗活动,加强宣传促销;采取奖励措施,鼓励以市场为导向的线路开发,通过旅行社、微信营销平台等渠道向外发布我区旅游线路,鼓励旅游企业丰富旅游产品,推出优惠措施。  

(牵头单位:区旅游局,责任单位:区文体局 各乡镇)  

    3、拓宽宣传平台。 在全区范围内,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参加省、市旅游局组织的营销宣传和客源市场开拓活动,在星级饭店、主要商业街区等特定区域、福州主流媒体有针对性投放重点旅游产品广告;以各种形式让旅游进社区、学校、机关,形成全民参与旅游的氛围。  

(牵头单位:区旅游局,责任单位:区新闻中心、区教育局、区广电局 ,各乡镇、街道  

4、举办旅游特色活动。 鼓励各乡镇(街道)、景区(景点)举办具有地域特色、游客居民广泛参与的旅游节庆活动,促进旅游文化融合的民间交流。  

(牵头单位: 文体局,责任单位: 旅游局、各 乡镇、街道  

目标二:提高旅游总收入  

提高旅游 收入,就是想方设法让游客在景区企业多待一分钟,让游客玩得开心,消费得舒心,要拓展新的景区的同时,提高现有游客重游率,提高游客平均消费金额。  

(五)完善旅游服务设施  

    强化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市场参与、社会协同,着力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营造便捷、安全、舒适、文明的旅游消费环境。加快“厕所革命”步伐,在乡村旅游特色村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导引标识系统、公共信息图形等配套设施建设;鼓励旅游企业开通旅游专线,增强景区直达性;加快景区、乡村旅游特色村交通连接线建设。  

   (牵头单位:区旅游局,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建设局、区市容局,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  

(六)提升服务品质,提高游客满意率  

在全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接待单位推行国家星级标准和A级景区标准,严格实施覆盖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旅游服务、旅游设施等方面的规范标准。建立旅游、物价和工商等部门协调机制,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与市场监督机制,营造平安旅游环境,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强化旅游行业协会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行业形象等方面的功能。  

(牵头单位:区旅游局,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物价局)  

(七)推进产业融合,提升旅游内涵  

1、大力推动旅游与文化融合,提升旅游内涵。提升寿山石文化、茶文化、畲族生态文化、温泉文化等旅游文化内涵和附加值,重点打造寿山石文化旅游区、桂湖温泉城、鼓岭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文化旅游产品。  

(牵头单位:区旅游局,责任单位:鼓岭管委会、区文体局、区农林水局、区发改局 ,各乡镇  

2、充分发挥晋安红色资源优势,深入挖掘“八一七”公园、降虎红军纪念公园、“二三革命”纪念馆等红色文化内涵,使红色旅游成为晋安旅游一大亮点。  

(牵头单位:区 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文体局 宦溪镇、 寿山乡、 日溪乡)  

3、促进旅游与体育、林业、教育、食品、工艺美术等的融合,拓展登山运动、低空飞行、森林旅游、研学旅游、房车旅游等新型旅游业态,引导发展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地等设施。  

(牵头单位:区文体局,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农林水局 宦溪镇、 寿山乡、 日溪乡)  

4、引导福州肉燕、线面制作和寿山石雕刻、软木画制作等技艺体验融入旅游项目,丰富旅游产品。  

(牵头单位:区文体局,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寿山石馆 鼓山镇、新店镇、象园街道)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建立全区旅游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区推动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旅游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广电局、区文体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林水局、寿山石馆和各 乡镇 街道 为成员单位,每月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推进旅游发展过程中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旅游局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区旅游局、区文体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负责旅游发展提升的战略、规划,统筹协调旅游发展具体问题,督察落实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事宜。  

(牵头单位:区旅游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旅游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广电局、区文体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林水局、寿山石馆,各 乡镇 街道  

     2、督察落实。 强化全员做旅游的发展氛围,建立 督查 机制,将旅游提升工作纳入全区特色指标绩效考核,按照旅游提升工作任务清单落实,建立奖惩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  

   (牵头单位:区效能办,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3、 强化政策扶持。  

     (1)财政经费保障。 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要给予倾斜,对我区旅游发展提供导向。  

    (牵头单位:区旅游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2)土地政策扶持。 要完善扶持优惠政策,明确对乡村旅游用地的扶持政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旅游建设用地指标,为景区提供土地供给支持。  

(牵头单位:区国土资源 局,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农林水局、各乡镇)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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