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5年第9号禁火令的通知
时间:2025-10-17 11:48

各有林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气温以晴到多云天气为主,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加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确保林区安全稳定尤为重要。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林区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9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榕森防指[2025]10号)要求,从2025年10月19日至2025年10月24日,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请各有林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响应工作程序抓好贯彻落实,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发生。并加大宣传广度,加大地面巡护密度,组织公安、林业执法等部门加大野外违章用火查处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级森林消防队伍集结待命,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确保火情安全有效处置。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防灭火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值班调度,严禁脱岗漏岗。各有林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2025年10月19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日下午4点前向福州市晋安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日情况(值班室电话:87481611)。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