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优化我镇法治化营商环境,特制定《新店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规范管理制度》。
一、培训对象
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含拟将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方式
每年度每人培训时长达60个课时,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线上培训。各参训人员可结合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中“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学习专栏”相关内容,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行政复议法等理论课程学习。
2.线下培训。根据工作实际组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可采取邀请法律顾问、业务骨干、法学专家开展理论授课、实务培训等方式集中开展。
3.自行学习。鼓励参训人员灵活利用闲暇时间开展学习,针对性补齐个人知识储备短板。
三、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与行业业务紧密相关、与本单位行政执法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与行政执法业务有关的实务操作。
四、培训要求
1.年初制定本年度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计划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区司法局备案。
2.对集中学习记录、签到表等培训相关台账做好收集管理。
3.鼓励在编工作人员积极报考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证,应考尽考、能考尽考,增强基层行政执法力量。
4.鼓励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晋安区法律资格职业考试,不断提升法学素养。
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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