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511-3000-2019-0004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晋安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9-12-12
  • 标    题: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晋安办〔2019〕88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晋安办〔2019〕88号
来源:晋安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19-12-16 17:27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区安办决定即日起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风险高单位和商住合用等小单位小场所,督促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巩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分行业、分领域、分重点建立商场市场、“多合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等9类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开展清单式治理,确保隐患清零,形成闭环管理。

  (二)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

  1.扎实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 根据区安委办部署要求,商务、公安、建设、文体旅、市监、消防、电力等部门联合发力,深化整治突出隐患,开展达标创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12月底前,集中查处一批突出隐患风险,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曝光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和责任人,倒逼大型商业综合体落实整改责任。

  2.大力开展自建房、违规建筑、临时建筑、家庭作坊等安全综合治理。深刻吸取仓山区“11·25”、“11·29”火灾事故教训,公安、应急、建设、房管、城管、消防等部门要会同各街镇加强对村民自建房、违规建筑、临时搭建建筑、沿街店铺、家庭作坊、小餐馆等安全风险突出场所的联合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针对“三合一”、单楼梯、擅自加层改造后楼梯错位、采用彩钢板、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建设或分隔及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涉嫌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火灾隐患的,一经发现,就要推动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气、供电服务等措施。

  3.持续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检查。区文体旅局和消防大队要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对照前期单位自查、各级排查发现的隐患,特别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三级以上博物馆存在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4.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区工信局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指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领域的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大力打击电动自行违规改装等行为;房管、公安、城管、应急、消防部门及各街镇要共同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筑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区房管局要持续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设施建设。

  5.加强出租屋集中区、医院和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区公安、教育、建设、房管、应急、消防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重点针对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集中区、大型三甲医院、校园周边的出租屋、群租房等场所开展不定期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将地下室、半地下室、厨房、卫生间、阳台、建筑危房等出租供人居住;是否将出租房屋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是否使用木板、泡沫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出租房屋建造或群租房分间隔离;是否在出租房屋住宿单间内使用明火、停放电动车并充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堆放杂物、存放煤气瓶及使用等。一经发现,要责令房东业主立即停租停居。要加大物防、技防设施投入,在出租房内推广电线穿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在出租房卧室与厨房之间采用防火隔离并设置自然排风窗;在每间出租房配置一具以上标准灭火器并放于明显易取位置,对居住30人以上的群租房和单户出租房10间(含10间)以上的,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简易喷淋和消防软管卷盘。

  6.深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街镇和派出所要定期组织开展“三合一”场所暗访抽查,掌握“三合一”场所整治动态情况,督促违规“三合一”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拒不整改的“钉子户”、“难缠户”等,坚决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督促整改。对整改合格的“三合一”场所,逐一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每个月进行一次回访检查,填写回访检查记录,严防“回潮”。 对一时难以完全分离的既有“三合一”场所,可以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电设备安全使用、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和简易自动喷水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切实防范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7.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燃气安全防范工作。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冠名“科技”、“生物”“新材料”等类型公司的行业属性和风险,做好防火、防爆和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区建设、商务、文体旅、市监、公安等行业部门组织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特别是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存储、使用醇基燃料行为,取缔关闭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醇基燃料企业,有效遏制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各部门要提前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围绕繁华商圈、游园庙会、公交场站以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各街镇要督促村(居)委和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前置力量,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落实重点场所严管严控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各街镇、部门要在2020年3月底前集中部署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区房管、商务、文体旅、旅游中心、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门及街镇要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医院等高层公共建筑应在2019年12月22日前完成标识工作;文博单位、学校、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道应在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标识工作。自然资源、房管、城管、交警、公安、消防等部门要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联合检查,依法查处一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的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积极协调当地主流电视、广播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沿街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发布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通告通告,教育引导社会单位和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防火灾事故发生。1月20日前,各街镇、部门要集中组织对本行业负责消防管理的领导干部、街镇、村(居)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社会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知识内容。各街镇要联合派出所、村(居)网格员、物业人员、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消防志愿者等各界力量开展“上门入户”宣传活动,将消防宣传车开进村镇,向居民面对面宣传家庭消防安全提示,教会应急疏散逃生知识。依托村“两委”,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动员党员、志愿者,开展老、弱、病、残及留守儿童、五保户等特殊群体“一对一”关爱行动,对特殊群体家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提醒。

  (六)全面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各部门要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物资储备、联合保障等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各街镇要依托已建成的社区微型消防站,指定专人落实好微型站表本簿册的建档工作和对消防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督促加强重要节点期间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定期参加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落实联勤联训,积极配合区消防大队做好指挥调度,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响应,第一时间调集邻近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处置,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责任分工

  各街镇、部门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要求,相互配合,协同行动,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乡镇(街道)、开发(投资)区职责。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联合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工商所等基层力量,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二)行业部门职责。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1.区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局、文体旅局、民宗局等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文物建筑、宗教祭祀等场所,整治违规用火、用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区民政局、文体旅局要按照省民政厅、省文物局出台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单位消防安全水平。区教育局、卫健局要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

  2.区房管、建设部门。重点开展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督促施工工地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水源。房管局重点开展居民住宅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住宅小区管理,整治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隐患。充分发挥房屋维修基金的作用,及时审批,快速拨付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修费用。

  3.区公安分局。督促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停用、损坏消防设施、锁闭安全出口等隐患。

  4.区应急局。突出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部位,督促危化品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销售消防产品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消防安全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市场主体。

  6.区消防大队。定期组织研判辖区火灾形势,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有针对性提高高风险单位场所监督抽查频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提请上级将其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2019年底前,集中分期分批对公安派出所民警、基层网格员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

  (三)社会单位责任。社会单位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深化“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社会单位要持续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2.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开展微型消防站建筑消防设施应用、人员疏散营救、初期火灾扑救等应急训练,督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并熟练掌握消防主机操作规程,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电(气)焊工和微型消防站站长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微型消防站快速反应实战能力。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15日前)。各街镇、部门于12月15日前要集中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判冬春季火灾特点和本行业系统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各街镇、部门要按照方案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定期调度推进,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1.发动单位自查。组织辖区和行业系统内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经落实防范措施。

  2.推动条线监管。针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推动行业部门和大型连锁企业发挥条线作用,逐个系统、逐类场所、逐项问题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台账。

  3.多措并举推进。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责任人,推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2020年春节前,督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对前期执法工作进行一次梳理,切实摸排出一批问题突出、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进行挂牌督办,综合采取曝光、公告、警示、约谈等多种手段推动隐患整改。开展一次集中曝光,积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介,对“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不落实、火灾隐患突出的单位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倒逼社会单位加强隐患治理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各单位要组织核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提升议事日程,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区安办将成立由区有关部门参加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承担日常工作。各街镇、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条线排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教育、工信、民政、住建、房管、公安、商务、文体旅、卫健、应急、市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区消防大队要重点做好技术指导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整治工作。

  (三)严格督导问责。区安办将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街镇、开发(投资)区及区直有关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部署推进情况,请于12月15日前报送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月起,每月24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区消防大队廖怡,电话:0591-87389615,传真:0591-63166119,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红光路33号,邮箱:2678688500@qq.com。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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