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教育局 时间:2024-01-10 11: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晋安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ja.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晋安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联系电话:83650211;邮编:35001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内容“三审三校”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本年度在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制作其他类信息338条,主要包括教师招聘、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财政资金类、政府机构职能类等教育教学相关信息。二是畅通政民渠道,如依托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教育专栏、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晋安教育微信公众号、机关内部政务公开专栏等发布有关信息。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3年我局共受理信访件100件,办结率100%,受理各类12345群众诉求4371件次,其中投诉2478件、建议120件、咨询1412件、求助361件,内容涉及入学(园)招生、师德师风、教师待遇、课后服务、学校规划建设、学校管理、校园安全等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条,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条,并及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内职责、流程及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明确发布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发布信息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审查工作,推进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四是在严格履行信息发布校核、审批机制基础上,加强信息公开的日常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错敏字、错误附件等情况,严把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由区政府数字办统一建设维护,我局按照公开内容实际和要求,加强教育专栏建设,及时做好各栏目内容的发布和更新。同时积极发挥晋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作用,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提升政府信息传播的渗透力、影响力、感染力,晋安教育局微信公众号2023年发布信息1100条,吸引关注订阅数超9.3万。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严格实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办公室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的程序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善性和实效性,不断完善政务信息监督。二是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三是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有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144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规范,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形式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具体;二是部分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三是公众关心的政策热点问题回应不够及时。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情况

  我局将改进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政务公开要求,增强我局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全面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二是逐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推动政务公开方式多样化;三是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予以全面、及时、准确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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