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4107-3000-2021-0013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1-09-22
- 标 题: 关于印发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三年 (2021—2023年度)工作规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1〕191号
- 发布日期: 2021-09-23
- 有 效 性: 有效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加强我局文明建设,把全局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保持好、发展好,确保新一届省级文明单位(2021-2023年度)考评验收顺利通过,现将《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三年(2021—2023年度)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1年9月22日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三年(2021—2023年度)工作规划
为全面深化晋安区民政局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确保新一届省级文明单位争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及省、市和区文明办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突出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以开展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为抓手,大力加强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法制观念、业务素质和政风行风建设,持续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在以文育人、美德传人、榜样感人、志愿助人、新风带人上取得新成效,为促进晋安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工作要点
(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重中之重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创新观点,学深悟透其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核心要义和创新观点,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转化为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的根本遵循和工作理念,细化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举措,以强化问题导向推动工作创新,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2.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营造良好氛围。按照上级的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
(二)推动新时代创建文明城市(城区)常态化工作落到实处
1.健全落实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城区)长效机制。加强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对照测评体系的标准和要求,制定新一届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城区)常态化工作实施意见,将创城工作落到实处,推进文明城市(城区)创建取得实效。
2.着力营造文明城市创建良好环境。推进社会文明风尚行动,深化“践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活动,持续推进文明行为实践养成,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持续提高市民创文明城知晓率参与率,持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1.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持续推进公益广告常态刊播,大力普及文明交通、文明用餐、文明礼仪等市民文明规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推进诚信建设。同时在传统节日中融入福州传统民俗,突出民政敬老爱老元素,推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不断深化。
2.巩固提升移风易俗工作成效。按照“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突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移风易俗重点,构筑好移风易俗工作格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丰富道德教育内容,创新道德教育形式。注重宣传引导和典型带动,发挥好乡村剧场、乡村讲师团的带动宣传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整治社会风气突出问题,加大对坟墓违建、农村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的整治力度,努力革除陈规陋习、净化社会风气、形成文明乡风。
3.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讲好模范故事,推动开展道德模范专题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向道德典型学习看齐。深化“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社会氛围。落实帮扶礼遇道德模范措施,推动道德模范关爱帮扶常态化,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4.推进网络精神文明建设。拓展网上文明创建,聚焦重点领域,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推动网络公益,探索“互联网+精神文明建设”新方法、新领域,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扶老助残、救灾助学等精准帮扶、线上线下联动的网络“微公益”活动,让网络空间更加清明。
(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做好申报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制定新的工作规划,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申报工作。
2.深化文明单位(行业)创建。激发文明创建活力,深化省级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推广标准化服务窗口建设,落实行业规范,树立行业新风,推进行业服务规范化。
3.以文明家庭创建为抓手,贯彻落实文明家庭长效管理办法,加强文明家庭典型宣传,落实帮扶关爱,组织“家风评议”、网上家风交流展示活动,积极参与“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创建,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4.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依托道德课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阵地,在单位广泛持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爱国情怀和家国意识。利用传统节庆日、国家公祭日、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纪念日等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庆典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国家、民族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运用多种艺术形式和各类新媒体手段,大力传播爱国主义精神,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让爱国主义成为每一个中国人的坚定信念和精神依靠。
5.加强诚信建设。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健全多部门、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注重发挥行业示范作用,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政策,对行业单位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形成不愿、不能、不敢失信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推进“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清明祭英烈、“十一”向国旗敬礼等集中性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活动。
2.支持和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权益保护工作。发挥好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协调区级各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监管力度,积极开展网吧、网络、校园周边环境、荧屏声频、广告宣传、文化市场等专项治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积极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做好事。
(六)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
1.落实学雷锋志愿服务保障机制。贯彻《志愿服务条例》,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围绕倡导文明风尚、维护公共秩序、提高服务水平、改善城乡环境等重点任务,依托“3月份学雷锋活动月”“12·5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多途径宣传志愿正能量、弘扬志愿精神,营造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的社会氛围,把志愿服务与学雷锋活动有机融合,扩大志愿服务的覆盖面、影响力,推动注册志愿者广泛参与志愿服务、年人均参与服务超过25个小时。
2.持续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凝聚志愿服务力量,持续深化“温暖榕城”专项行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交通文明劝导、助老助困、疫情防控、垃圾分类等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为助力新龙文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1.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承担起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
2.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持续加强机关党建、绩效管理、文明单位创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大力弘扬“滴水穿石”精神和“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推动各项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在干事创业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为的干部队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规矩、制度和程度办事,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做到公平公正、风清气正。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1年)
规划部署,全面启动。对照省级文明单位申报工作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新一届省级文明单位申报工作,同时制定三年创建规划方案,细化责任任务,明确实施步骤,扎实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充分展示民政为民的文明形象。
(二)第二阶段(2022年)
固强补弱,持续推进。结合民政工作职能,以迎接初评工作为抓手,依据《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的测评项目和标准要求,认真查找创建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改进措施,认真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三)第三阶段(2023年)
梳理总结,迎接考评。做好迎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总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创文明单位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做好拾遗补缺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
进一步提高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认识,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要切实承担起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把创建工作目标措施细化到岗、落实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确保创建工作目标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
注重对各项创建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保证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地展开。要认真总结和宣传创建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建立动态管理和巡查制度,加强对各科室和窗口单位服务质量的监督,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的明查暗访,并通报检查情况。
(三)创新载体。
依托各类阵地平台加强宣传发动,在主流媒体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加强新闻传播能力建设,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四)落实奖惩。
按照测评体系的要求,将创建工作分解细化到每年的业务工作之中,做到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齐头并进,将创建工作与年度考核紧密结合,对创建成绩突出的个人优先给予评优提拔。
(五)强化保障。
进一步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对创建活动的经费给予保障,确保新一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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