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07-1600-2026-0016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晋安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6-06-09
  • 标    题: 关于下达2026年6月份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6〕124号 榕晋残〔2026〕39号
  • 发布日期: 2026-06-0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26年6月份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通知
榕晋民〔2026〕124号 榕晋残〔2026〕39号
来源:区民政局 时间:2026-06-09 16:36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残联: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民规〔2023〕9号)、《关于提高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榕民〔2025〕59号)等文件精神,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通过金融机构社会化发放,发放方式按月存入残疾人账户。因每月新增人数及金额较少,现经村(社区)、乡镇(街)、区三级联合核查,先行发放新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从人员变动时调减的资金中先行垫付,于年底统一与区财政局结算。

6月新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救助对象3人,年计6489元;新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救助对象一级6人、二级11人、困难一级1人,共18人,年计12390元,所需经费合计18879元。此项经费功能科目列“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上述两项补贴经费由区民政局统一通过金融机构按社会化发放形式按月存入残疾人账户。

附件:1.2026年6月份晋安区新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

2.2026年6月份晋安区新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花名册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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