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时间:2025-01-07 08: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晋安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zj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晋安区民政局专栏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邮编:350011;电话:0591-83640684,传真:83671262,电子邮箱:jaqmzjbgs @163.com)。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与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364068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条,历年累计数1610条,主动及时公开率100%。其中重点公开信息包括:行政审批类76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类110条,其他信息29条。2024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2件,办理政协提案11件,全部如期答复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办理情况。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年度报告及“两化”专题以及民政救助保障经费发放情况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主动公开信息类别。本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捐赠,财政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行政执法、提案建议办理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动态等方便群众办事、关系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全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历年累计数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安排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提供保障。二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信息更新及时、真实无误。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对发布的信息开展“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工作,2024年度政务公开领域未发生安全、泄密等事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积极配合区政府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民政栏目的建设和维护,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版块内容,及时更新和上传各类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协调联络工作机制,建立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业务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纪律、丰富平台公开内容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健全信息审核制度,重要信息实行三级审查机制,业务科室初审后报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复审,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三是全面梳理应公开事项清单,依据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主动公开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生产、生活事项、群众关心、关注信息及重大决策事项及办理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信息公开的内容中,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对政策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等内容解读不够详尽。

  下阶段我局将与区政府办密切配合,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确保公众能够理解政策的核心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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