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5-01-08 17: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http://www.fzja.gov.cn)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04号,邮编:350013,电话:0591-87539785,电子邮箱jajsd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信息公开的数量: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为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8条。

  2.主动信息公开的类别: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

  3.主动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在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的公开目录、工作动态等模块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2024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8件,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3件。主要受理方式为书面信函及网络申请,主要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等内容。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24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已答复18件;已答复中属于“予以公开”的13件、“不予公开”的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审查、培训、台账管理等政府信息管理制度,由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明确“一事一审”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切实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审查责任,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的有效实施。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工作职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机构信息、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业务动态等为主要内容,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开部门预算、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将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答复合规。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设立、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电话,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构,重点对局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和保密性审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查落实具体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信息公开。对不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严格把关,杜绝各类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4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2

行政强制

4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2

0

7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实行了依法、及时、有效公开,实现了行政处罚信息动态、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公开,但也存在以下不足:政务公开内部流程规范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政策图解内容形式单一等。

  2025年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二)加强人员培训学习。加强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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