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统计局 时间:2025-01-08 15:20

  202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国务院、省、市、区中心工作,改革创新,主动作为,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以服务群众为重要抓手,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信息。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福州晋安”门户网站(www.fzja.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邮编:350011,电话:0591-83617144,电子信箱:jaqtjj@163.com,传真号码:0591-83640496)。现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2024年,我局通过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公开指南0条,工作动态信息0条,其他信息41条。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2024年度,我局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条,新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份。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6条。

  2、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历来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公开信息审查、实时更新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2.完善制度建设。我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网上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发布内容层层审核,从源头强化日常管理,避免信息内容表述错误、暗链、错链等问题。对已发布信息设置专人监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避免错误信息传播。

  3.深化公开内容。我局认真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按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阅服务。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我局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发布统计工作政务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关机制措施,强化政务公开意识,确立政务服务理念。一方面提升公共信息服务水平,给公众带来长效的公共信息供给机制,形成良好的回应制度,另一方面也使政府公共信息平台成为实现社会公共信息服务均等化的有效途径。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按时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一直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积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群众、企业和社会各界了解统计信息提供各种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仍然存在部分信息未公开或未及时公开;二是政务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强化内设机构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每个科室有一名经办人员,保证信息公布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充分利用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的机会,把握测评要点,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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