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统计局 时间:2026-01-05 16:5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修订)等规定编制,全文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福州晋安”门户网站(www.fzja.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邮编:350011,电话:0591-83617144,电子信箱:jaqtjj@163.com,传真号码:0591-83640496)。现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 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统计中心工作,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健全机制、优化服务,切实提升统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聚焦统计核心业务,全面公开八大类信息:一是机构职能类,更新领导分工、科室职责及联系方式等1条;二是统计数据类,发布月度经济运行数据、年度统计公报等31条;三是人事财务类,预决算报告信息 10 条;四是工作动态类,发布统计会议、调研活动等信息3条。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 47条。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修订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数据发布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责任,细化统计数据 “三级审核” 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统一信息发布格式,确保公开内容标准化、可追溯,全年无错发、漏发情况。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发布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统计数据” 等二级栏目信息。

  实行信息“当日生成、3 个工作日内公开”机制。同时,根据区政府传达的新规范、新要求,及时修改公开信息的文本和格式。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牵头科室,各业务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形成 “一把手” 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统计数据公开规范,持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为群众、企业和社会各界了解统计信息提供各种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本局已建立《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但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协调、考核等制度,保证公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二)改进情况

  充分利用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的机会,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意识,保证信息公布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人员专业能力显著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对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聚焦短板弱项,优化公开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切实以高质量信息公开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