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晋政办〔2014〕123号)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698号晋安公安分局。邮编:350012,电话:0591-88538013、88538015)。
一、概述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条例》、《办法》精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数字办的指导下,全年继续扎实稳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继续进行行政审批公开,加大行政法规、人事制度等信息公开。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把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以分局签发文为重点,分时段、有步骤,及时做好公开工作。深化行政审批、计生、人事任命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的公开;深化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的公开;深化公共安全、公共安全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公开;深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的公开;深化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开;凡是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一律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地公开。
二是继续认真做好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继续定期向区档案馆移交了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材料,同时积极配合区档案馆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国家档案管理的信息。
三是加强信息解读工作。所有信息公开前,均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严格把好主动公开关,坚决做到关口前移,对不利社会安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均及时发布。选派了一名信息公开操作人员参加了区信息公开处理系统升级业务学习,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作用,使主流声音和上级权威、准确的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
四是健全政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强化维稳的灵敏感,选派了一名民警参加了为期一天的2014年晋安区新闻舆情宣传培训班学习,依托市委宣传部“福州花园”舆情收集平台,坚持实行分局网安、政治处、办公室联合收集、研判舆情信息机制,及时提交各类信息,为上级领导以及本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发挥作用。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上传公开信息。期间,遇区政府网站系统无法提交等网络问题,均及时主动与区数字办取得了联系,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将办事处文件上传至网路信息公开平台。
六是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分局及时配合市公安局财务部门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三)、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晋政办〔2014〕123号)文件精神,2014年以来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建设,成立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分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为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工作安排,制定并实施了相关配套措施。一是加强公开审查,从公文的生成到发文的各个环节都加强审查,从而有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做好保密工作,杜绝了网上泄密情况的发生。二是规定公文公开时限,做到每周一清理,每周都由专门负责同志清理当周内成文的文件,分门别类后将相关文件、信息及时上网发布。每个月将公开目录定时上报市局相关部门。三是做好档案交接工作。我局及时将公开文件纸质及电子材料送交区档案馆,并做好交接手续。
(五)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要渠道作用,及时在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工作亮点和成效
以“110”、首个“12.4国家宪法日”等为契机,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不定期的举行各种宣传活动,结合公安工作,进行交通法规、禁毒、消防安全、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等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在晋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共公布各类信息14条,历年累计46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为“公文法规”类,主要涉及法律法规、公共管理以及人事任免等各类公安工作公文。
(三)、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
除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布外,我局还在各派出所、大队的服务窗口推出了各种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法。一是在各服务窗口设立触摸屏查询机,将各种办事指南、程序介绍,收费标准全部予以公布,来窗口办事的群众可以各取所需,既方便又快捷;二是将各种规章制度制作成广告板予以上墙公布;三是不定期的举行各种宣传活动,结合公安工作,进行交通法规宣传、禁毒宣传、消防安全宣传等;四是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主要是提供户籍档案查询服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4年度,我局共受理2件公民信函申请,历年累计共3件,主要内容涉及我局在2014年度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4年度,我局共针对公民或法人申请答复2件,其中2件“同意公开”;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公安工作秘密类。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因我局于近年办公场所搬迁,分局配备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网络设备及计算机等资源仍有限,网络环境及计算机配置有待改进和提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仅由办公室1名科员兼任,因此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拟为办公室所在的机关大楼5层换装一台网络交换机,并升级一台链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同时,安排1名工作人员辅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4年,我局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公安机关要求,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能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文种,取消非正式公文的公开,将多数内部工作文件列为依申请公开范围,因此主动公开数量较往年有明显减少。
2014年,我局共将244份公文列入依申请公开,数量较往年有大幅增加,主要涉及反恐、维稳等涉密公安工作行动方案等。
(二)附表
|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4 |
463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4 |
463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2 |
3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2 |
3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 |
3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3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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