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茶园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茶园街道 时间:2026-01-05 08: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特向社会公布茶园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fzj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茶园街道专栏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茶园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邮编:350024;电话:0591-87575830,传真:87595660,电子邮箱:jacyjdd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政府办的有力指导下,茶园街道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结合辖区实际,持续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与数据资源共享,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认真履行对各口办、各社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协调与监督职责,不断提升信息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度,通过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茶园街道专栏发布各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历年累计83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类信息0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信息0条,其他信息1条,工作动态信息12条。

  2、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25年度,我街通过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回应社会关切件,共受理4405个诉求,目前已答复4305件,及时查阅率100%,及时回复率100%,知识库更新率100%,群众满意率99.67 %。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情况。2025年度,我街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条,新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份,历年累计6份,主要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线下邮寄等方式提出申请。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已进行书面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茶园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负责、党政办公室执行”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信息须经信息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统筹履行全流程监管职责,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闭环管理。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和街道的政务公开栏进行信息发布,每个季度将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报送区档案馆,方便市民查阅。同时,2025年以来,中央、省、市主流新闻媒体进行新闻报道75篇,其中,在人民网、光明日报客户端、环球网等中央媒体刊播报道16篇;在《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东南网等省级媒体刊播报道17篇。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管理。2025年,茶园街道未发生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事件。同时,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责任落实与监督问效;每年年初按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更新时效不足机构简介等基础信息公开存在不够及时、不够充分的情况;是主动公开动力欠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视不足,主动公开的自觉性与执行力有待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审核机制,确保及时准确。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各部门及社区更新责任与时限,确保机构职能类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发布,调整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 二是压实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严格对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标准,压实各环节责任,构建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公开积极性与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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