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907-3000-2018-0006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象园街道
  • 成文日期: 2018-03-27
  • 标    题: 象园街道2018年清明期间移风易俗专项工作方案
  • 发文字号: 榕晋象政〔2018〕 56 号
  • 发布日期: 2018-03-31
  • 有 效 性: 有效
象园街道2018年清明期间移风易俗专项工作方案
榕晋象政〔2018〕 56 号
来源:晋安区象园街道 时间:2018-03-31 11:13

各社区、街道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动清明期间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强化对歪风陋习的综合治理,倡导节地生态殡葬新风尚,根据《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2018年清明期间移风易俗专项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倡导新风尚、建设新福州”为主题,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月和行风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清明节集中宣传引导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倡树移风易俗新风尚。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

1.宣传内容:以“婚事新办、喜事俭办,丧事简办”等为主要内容,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等思想文化,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积极开展殡改政策法规宣传。在各社区普遍开展倡导文明治丧、文明祭祀、文明葬法为主要内容宣传活动。

2.宣传方式:结合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月活动,采取点面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将以“文明祭扫、绿色清明”的重大意见和政策要求宣传到各小区,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理念,弘扬殡葬先进文化。

1)“面”的宣传。通过制作标语、宣传单在各社区各小区宣传张贴;二是通过短信、微信等互联传媒,进行广泛宣传,做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点”的宣传。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配以闽剧等表演烘托宣传现场气氛,营造宣传氛围。

(二)开展综合治理

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文明平安清明。清明节即将来临, 各社区、各科室应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清明节工作组织领导,形成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强安全保障工作,全力以赴确保清明节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开展殡改宣传,引导群众文明丧葬。各社区、各科室要按照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福州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把殡改宣传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组织共同做好宣传工作。在清明节期间,以“文明祭扫、绿色清明”为主题,开展文明祭扫活动,以节地生态安葬、殡葬政策法规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要深入开展文明祭祀宣传,积极推进文明祭祀、低碳祭扫,继续推广“代理祭奠”、“居家祭奠”、“网络祭奠”和“错峰祭奠”、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环保祭扫方式。大力倡导骨灰撒海、骨灰深埋和其他不占或少占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努力营造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建立制度

1.建立婚丧报告制度。社区应及时掌握红、白事的办理情况和劝导情况,发现婚丧喜庆活动中大操大办、搞封建迷信等违规违纪行为,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处理。

2.各科室应严格落实本系统内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制度。制定本系统内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制度,强化党员干部参加婚丧事宜的监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抵制歪风陋习,带头践行文明祭扫。

三、工作要求

1.各社区应把清明期间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工作总体安排,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局面。

2.各社区于3月28日前将清明节期间移风易俗工作情况报街道民政办,邮箱地址:1060667585@qq.com,联系人:江小珊。

 

 

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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