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4907-3000-2021-0001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象园街道
- 成文日期: 2021-04-16
- 标 题: 关于开展全街老旧村(社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象政〔2021〕51号
- 发布日期: 2021-04-16
- 有 效 性: 有效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3月17日,新店镇新店村发生一起因使用罐装液化气不当导致液化气泄漏发生爆燃的火灾事故。该起火灾发生在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月期间,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再次暴露出我区隐患排查还有漏洞和薄弱环节,务必引起各乡镇(街道)各区直行业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深刻吸取火灾教训,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张定锋书记指示批示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底,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冲刺行动基础上,在全街范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老旧村(社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期分批、先急后缓”工作要求,紧盯老旧村(社区)事故易发多发场所部位,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30日
三、主要任务
结合全街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月行动和全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三个必须”工作要求,紧盯老旧村(社区)中的群租房、“城中村”、沿街店面、“三小场所”、农贸市场等场所部位,找准隐患整治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全面改善老旧村(社区)及其周边安全环境。
此次老旧村(社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由各社区具体负责,公安、消防、建设、城管以及街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力以赴完成整治工作。
1.老旧小区:重点督查老旧小区是否落实消防责任人;检查小区消防车通道是否设置明显标识并保持通畅;检查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各单元楼内是否配齐配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楼层指示标识和消防灭火器;重点查纠楼梯间、走道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乱充电现象;检查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是否封堵密实,楼道、管道井、电缆井内严禁堆放杂物。
牵头单位:物业站、安办
责任单位:城管六中队、市容综合办、各社区
2.“城中村”:全面排查城中村自建民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改变用途房屋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村居内城中村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管网、消防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按规范配备齐全,“城中村”消防队伍是否配备齐全;排查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出租屋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房中房”现象;做好城中村用电、用气安全管理等。
牵头单位:各社区
责任单位:物业站、城管六中队、市容综合办、象园派出所、安办等部门
3.出租屋、群租房:重点整治出租住房供他人集中居住群租房现象;重点整治出租房是否系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重点整治出租房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隐患问题;重点整治违规在窗口、走道、楼梯口安装防盗铁窗和铁栅栏等问题;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公共走道和楼梯间内和违规充电等问题隐患;重点整治违规在出租屋、群租房内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重点整治违规在出租屋、群租房内从事生产加工经营等活动;重点检查是否依法配置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等。
牵头单位:物业站
责任单位:象园派出所、城管六中队、安办等有关部门,各社区
4.沿街店铺(背街小巷):重点检查沿街店铺(背街小巷)是否存在人员违规住宿或“三合一”“多合一”现象;检查沿街店铺(背街小巷)是否存在堵塞、占用、封闭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等情况,严禁违规设置防盗窗;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公共走道和违规充电等问题隐患;重点检查是否配置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重点检查电气线路设置金属管、阻燃塑料管套管,保证每个电力表后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重点督查多层建筑商铺燃气器具是否使用专用燃气管,使用、存放瓶装液化气的厨房是否采取分隔措施并能自然排风;严禁在商铺内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
牵头单位:各社区
责任单位:象园派出所、城管六中队、区市场监管局象园所、经济办、安办等有关部门
5.“三小场所”(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重点纠治场所存在的人货混居、生产生活用电私拉乱接、居住与生产场所共用疏散楼梯、生产与生活场所之间未作有效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公共走道及楼梯间内等问题隐患;重点检查场所内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按规范配备齐全,应急逃生通道设置是否符合规范;重点整治做好场所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和应急逃生知识普及等。
牵头单位:各社区
责任单位:象园派出所、城管六中队、经济办、文化组、区市场监管局象园所、安办等有关部门
6.农贸商超: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等场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检查农贸商超内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有效等;做好农贸商超用电、用气安全管理等。
牵头单位:经济办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象园所、城管六中队等有关部门,各社区
7.电动自行车:重点检查居民住宅(含物业小区、无物业小区以及村民自建房中的群租屋)内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室内区域或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区域是否采取防火硬隔离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
牵头单位:安办
责任单位:物业站、象园派出所、城管六中队、区市场监管局象园所、市容综合办、等有关部门,各社区
其他行业领域(场所部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全街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月行动和全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一部署要求,认真梳理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消防安全问题隐患,针对性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步骤
1.集中排查阶段(至4月10日):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标对表检查清单,可依托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完成本辖区、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制定,严格对照排查范围和检查内容,集中力量开展紧盯老旧村(社区)火灾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本辖区老旧村(社区)火灾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并形成隐患清单,做到隐患清单化、清单项目化。
2.整治攻坚阶段(4月10日至4月20日):建立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和“周排查周督导周通报”的工作机制,坚决按照区委书记“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期分批、先急后缓”批示指示要求,对排查出来的紧盯老旧村(社区)火灾安全隐患,根据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立整立改一批,限期整改一批,挂牌督办一批,逐个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保证整治资金。4月20日前,全面完成老旧村(社区)立整立改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完成闭环整治。
3.巩固提升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各社区和有关行业部门要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同时适时开展整治落实情况“回头看”复核工作,严防隐患回潮。4月30日前,全面完成老旧村(社区)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对一时不能解决的,实施挂牌督办予以解决。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将此次专项整治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30日前报送街道安办,街道安办汇总后报区安办。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做老旧村(社区)火灾防控和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承担起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责任,进一步细化制定本辖区本行业专项行动方案,成立整治专班,明确牵头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督导检查。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在4月10日前针对老旧村(社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企业开展一次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大检查,督促老旧村(社区)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自查自纠,全面整改事故隐患。街道安办要依照“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和“周排查周督导周通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指导督促推进工作往深里走、往实处做。
3.加强风险管控。各社区要全面摸排本辖区内老旧村(社区)并及时上报安办审核立项,统一纳入征迁改造规划和综合治理计划统一组织实施。还未征迁的老旧小区和城郊结合部民房,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做好日常风险管控,在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建立管控清单,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4.严肃责任追究。对行动不力、开展缓慢的,再次发生火灾事故的,要提及调查,严肃处理。强化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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