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907-3000-2021-0004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象园街道
  • 成文日期: 2021-12-31
  • 标    题: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全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象政〔2021〕131号
  • 发布日期: 2021-12-3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全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晋象政〔2021〕131号
来源:象园街道 时间:2021-12-31 11:14

各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坚决预防火灾事故发生,街道办事处制定了《全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30日    

  

  全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泉州晋江“11·26”鞋厂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各级各方责任,深化全街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减少火灾事故发生,街道办事处决定,即日起至2022年3月在全街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和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会议)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根治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街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防止高风险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一是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单位要分别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研判,结合实际列出最不放心区域、行业、场所。紧盯生产或存储可燃易燃物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加班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等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和综合整治,严格隐患闭环管理,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对严重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充分利用综合监管、媒体曝光等手段予以督改。二是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要求街道教育、民政、民宗、卫健、文体旅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推进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打造一批行业标杆示范单位,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街道房管、公安、建设、文体旅、消防等部门,要健全建强专业团队、强化集团条线监管、加强行业部门联动等措施,突出“管好、查精、灭快”关键环节,深化综合体消防安全治理。三是加强燃气消防安全管理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动员市监、应急、公安等部门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常态化安全检查,按规定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和指导服务,督促燃气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整治,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强化燃气管道日常巡检、设施维护、监测预警,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尽快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保障正常使用,及时发现和处置燃气泄漏。

  (二)全力防止敏感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一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消防安全检查。街道经济办、文体旅、教育、卫健、民宗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宗教场所、文博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同时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出口管理,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要督促单位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二是强化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街道卫健部门要牵头联合市监、消防及各社区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疫苗接种点等涉疫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对点整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风险隐患,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二是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街道文体旅、民宗、消防等部门要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整治工作,尤其是革命文物建筑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不到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三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街道物业站要牵头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将消防车通道整治、电气燃气管线、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等纳入改造内容,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三)有效预防和减少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一是强化基层末端消防管理各社区要加强基层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综合执法和网格化管理事项清单,明确网格职责、量化工作标准。二是落实“小火亡人”火灾防控。各社区及象园派出所要积极联合网格员、治安巡防队、消防志愿者等基层网格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群租房、出租屋、沿街商铺、“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推广安装应用独立报警、简易喷淋、物联网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控、燃气安全智能控制等技防手段。三巩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要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结合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任务要求,重点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确保70%已建成居民住宅区和100%的新建住宅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

  (四)主动防范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一是聚焦新兴场所、新能源领域消防安全风险。街道文体旅、房管、公安、消防及各有关社区要针对密室逃生场所要严查建筑防火条件、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电器线路、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突出问题。对室内冰雪冰雕场所要集中整治内墙壁和屋顶违规使用保温材料、违规敷设电气线路、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对设置在人员密集、高层地下、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化学储能电站,要坚决予以停运、搬离。二是聚焦仓储物流等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大型物流仓储、电子洁净厂房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装卸操作、违规为作业车辆充电、占用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部位值班值守,严密各项防范措施。三是加强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民宿(农家乐)经营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督促民宿(农家乐)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建立标准化、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

  (五)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省市两会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各社区及有关部门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强化应急救援准备。针对举办重大活动的,各有关部门要对重点部位明确专人严看死守;周边地区要组织对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逐一开展排查,督促场所加大防火巡查检查频次,筑牢安全屏障。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繁华商圈、旅游景区、民宿客栈、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紧盯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规范活动现场临时布展、设施搭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确保绝对安全。

  (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充分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沿街电子显示屏加强警示提示宣传,结合典型案例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适时开展警示提示和媒体曝光。区文体旅、区委宣传部要督促网吧、KTV、电影院等公共娱乐场所100%落实开机(映)前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公益广告。要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岗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街道教育组要督促学校部署开展寒假节前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安全带回家”活动。各社区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定期深入小区家庭、养老院、福利院等开展面对面宣传“帮扶”,帮助指导老弱病残家庭开展“三清三查”。

  三、工作安排

  1.部署发动(2021年12月15日前)。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2.组织实施(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3月15日)。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照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强化部门协作,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3.总结验收(2022年3月16日至25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将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社区及各有关部门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项清单”,做到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落实,责任要明确到人。

  2.坚持精准施策。各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全力在高层建筑、大型仓储物流、文博单位、医院、养老院等高风险场所和重点场所、领域开展典型示范工作,打造一批达标单位,带动全行业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提升。切实督促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3.加大督导考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2021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社区及各有关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报送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安办);12月起,每月23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2年3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附件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2021年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工作

任务

具体工作措施

工作时限

责任单位

一、开展生产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分析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列出最不放心区域、行业、场所,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特别是晋安后屿片仓储区域。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经济办、安办及各社区

2.组织对生产、存储可燃易燃物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加班生产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2022年3月底前

3.开展纺织印染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聘请行业专家、技术服务机构指导突出隐患单位消防安全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2021年12月底前

4.严格隐患闭环管理,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对隐患拒不整改的严重隐患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充分利用综合监管、媒体曝光等手段予以督改。

2022年3月底前

5.组织企业全面开展员工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一线员工懂岗位火灾处置流程、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起火灾。

2022年1月底前

二、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要求

1.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推进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教育组、统战、文体旅、卫健办及各社区

2.深入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健全建强专业团队、强化集团条线监管、加强行业部门联动等措施,突出“管好、查精、灭快”关键环节,深化综合体消防安全治理。

2021年12月底前

街道经济办、安办、象园派出所、市监局象园所、城建办、物业站、教育组、文体旅及各社区

三、有效整治高层建筑火灾隐患

1.按照《福州市晋安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晋安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消安办〔2021〕16号)要求,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彻底整改突出问题。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城建办、安办、文体旅、经济办及各社区

2.完成老旧住宅、使用功能复杂的混合体、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高层建筑的排查。

2021年12月底前

3.对排查发现的混合体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进行分类实施整治,逐个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确保整治成效。

2022年2月底前

四、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1.加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宗教活动场所、文博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经济办、文体旅、教育组、卫健办、民政办、安办及各社区

2.切实摸清工业用房、自建房改作的人员密集场所底数,找准薄弱环节,厘清监管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消除突出隐患。

2022年3月底前

3.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出口管理,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督促单位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

2022年3月底前

4.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疫苗接种点等涉疫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风险隐患,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卫健办、市监局象园所、街道安办及各社区

5.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尤其是革命文物建筑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文体旅局、统战口、安办

6.对照《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内容,指导单位开展一次电气线路检测和消防设施维护,结合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设备,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六、加强燃气消防安全管理

1.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城建办

2.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常态化安全检查,按规定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和指导服务,督促燃气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整治,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强化燃气管道日常巡检、设施维护、监测预警,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城建办、市监局象园所、象园派出所、街道安办

3.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尽快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保障正常使用,及时发现和处置燃气泄漏。

2022年3月底前

各社区

七、有效预防和减少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

1.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机构建设,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基层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综合执法和网格化管理事项清单,明确网格职责、量化工作标准。2021年底前,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建成率、消防文员派驻率达30%。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安办、各社区

七、有效预防和减少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

2.各街镇及公安派出所要积极联合村(居)委、网格员、治安巡防队、消防志愿者等基层网格力量常态化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群租房、出租屋、沿街商铺、“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连片村寨消防安全网格化检查、巡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核查经营性的一般工商业场所是否超容(载)用电、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安装到位,对每个单位(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建立台账,随查随录、及时更新。

2022年3月底前

象园派出所、各社区

3.乡镇、农村自建房人员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人的,各区直有关部门对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业态的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

街道城建办、卫健办、象园派出所、市监局象园所、文体旅

4.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将消防车通道整治、电气燃气管线、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等纳入改造内容,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物业站

5.督促公安派出所强化消防监督工作,依法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对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的监督检查。

2022年3月底前

象园派出所

6.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按照“条块结合”原则,各区直有关部门要制定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督促责任单位(场所)落实整改措施。

2022年3月底前

各社区及各有关部门

7.推进“智慧消防”平台建设,在沿街小宾馆、商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推广独立报警、简易喷淋、“灭弧式”智慧用电,重点解决电气火灾多发的问题。在沿街餐饮、燃气锅炉房等场所推广燃气安全智能控制技术,严防燃气火灾及爆炸事故发生。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经济办、文体旅、市监局象园所、街道安办及各社区

八、聚焦新兴场所、新能源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1.落实密室逃脱类场所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开展联合检查督改,强化消防安全风险管控,严查建筑防火条件、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电器线路、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突出问题。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文体旅、物业站、象园派出所及各社区

八、聚焦新兴场所、新能源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2.全面检查室内冰雪冰雕场所,紧盯内墙壁和屋顶违规使用保温材料、违规敷设电气线路、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文体旅、象园派出所、物业站、安办及各社区

3.深入开展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对设置在人员密集、高层地下、易燃易爆场所的,要坚决予以停运、搬离。

2022年3月底前

4.督促各类新兴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的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火灾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强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

2022年3月底前

九、聚焦仓储物流等场所消防安全风险

组织对大型物流仓储、电子洁净厂房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装卸操作、违规为作业车辆充电、占用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部位值班值守,严密各项防范措施。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经济办、象园派出所、安办、城建办、市监局象园所

十、巩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

1.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

2022年3月底前

市监局象园所、象园派出所及各社区

2.重点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各地要确保70%已建成居民住宅区和100%的新建住宅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

2021年12月底前

街道物业站、城建办及各社区

十一、加强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排查治理

1.乡镇(街道)督促民宿(农家乐)经营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微型消防站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文体旅、象园派出所、街道安办及各社区

2.砖木结构、木结构的民宿(农家乐)连片分布的区域,应采取设置防火隔离带、设置防火分隔、开辟消防通道、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改造给水管网、增设消防水源等措施。

3.强化民宿(农家乐)检查,督促场所开展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标准化、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十二、落实重要节点严格管控措施

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繁华商圈、旅游景区、民宿客栈、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紧盯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规范活动现场临时布展、设施搭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确保绝对安全。

2022年2月底前

象园派出所、街道经济办、文体旅、街道安办及各社区

十三、压实重大节日及活动消防安保责任

1.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省市两会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各街镇及区直有关部门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强化应急救援准备。

重大活动期间

各社区及各有关部门

2.各地举办重大活动的,有关部门要采取特殊火灾防控举措加强关键环节防范,对重点部位明确专人严看死守;周边地区要组织对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逐一开展排查,督促场所加大防火巡查检查频次,筑牢安全屏障。

重大活动期间

十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大力开展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提升单位员工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教育组、民政办、文体旅、经济办、安办及各社区

2.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3.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

4.重点搜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火灾案例、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依托各类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剖析事故教训,宣讲法律责任、事故代价,让群众明教训、知敬畏、受触动。

5.普及冬季防火、用火用电、火场逃生疏散知识为重点,向公众普及宣传消防责任和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活动。

十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6.重点加强薄弱群体和薄弱区域的“面对面”宣传教育,对火灾多发类型场所和农村、社区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和反复性宣传提示。深入村居家庭、养老院、福利院等开展面对面宣传“帮扶”,帮助指导老弱病残家庭开展“三清三查”。

2022年3月底前

各社区及各有关部门 

7.督促学校部署开展寒假节前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安全带回家”等宣传提示活动。

街道教育组

8.督促社会单位利用电梯视频、LED屏加强警示提示宣传,督促网吧、KTV、电影院等公共娱乐场所100%落实开机(映)前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公益广告。

各社区及各有关部门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全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坚决预防火灾事故发生,街道办事处制定了《全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30日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印发

  全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泉州晋江“11·26”鞋厂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各级各方责任,深化全街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减少火灾事故发生,街道办事处决定,即日起至2022年3月在全街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和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会议)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根治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街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防止高风险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一是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单位要分别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研判,结合实际列出最不放心区域、行业、场所。紧盯生产或存储可燃易燃物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加班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等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和综合整治,严格隐患闭环管理,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对严重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充分利用综合监管、媒体曝光等手段予以督改。二是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要求街道教育、民政、民宗、卫健、文体旅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推进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打造一批行业标杆示范单位,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街道房管、公安、建设、文体旅、消防等部门,要健全建强专业团队、强化集团条线监管、加强行业部门联动等措施,突出“管好、查精、灭快”关键环节,深化综合体消防安全治理。三是加强燃气消防安全管理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动员市监、应急、公安等部门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常态化安全检查,按规定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和指导服务,督促燃气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整治,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强化燃气管道日常巡检、设施维护、监测预警,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尽快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保障正常使用,及时发现和处置燃气泄漏。

  (二)全力防止敏感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一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消防安全检查。街道经济办、文体旅、教育、卫健、民宗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宗教场所、文博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同时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出口管理,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要督促单位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二是强化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街道卫健部门要牵头联合市监、消防及各社区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疫苗接种点等涉疫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对点整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风险隐患,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二是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街道文体旅、民宗、消防等部门要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整治工作,尤其是革命文物建筑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不到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三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街道物业站要牵头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将消防车通道整治、电气燃气管线、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等纳入改造内容,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三)有效预防和减少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一是强化基层末端消防管理各社区要加强基层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综合执法和网格化管理事项清单,明确网格职责、量化工作标准。二是落实“小火亡人”火灾防控。各社区及象园派出所要积极联合网格员、治安巡防队、消防志愿者等基层网格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群租房、出租屋、沿街商铺、“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推广安装应用独立报警、简易喷淋、物联网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控、燃气安全智能控制等技防手段。三巩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要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结合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任务要求,重点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确保70%已建成居民住宅区和100%的新建住宅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

  (四)主动防范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一是聚焦新兴场所、新能源领域消防安全风险。街道文体旅、房管、公安、消防及各有关社区要针对密室逃生场所要严查建筑防火条件、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电器线路、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突出问题。对室内冰雪冰雕场所要集中整治内墙壁和屋顶违规使用保温材料、违规敷设电气线路、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对设置在人员密集、高层地下、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化学储能电站,要坚决予以停运、搬离。二是聚焦仓储物流等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大型物流仓储、电子洁净厂房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装卸操作、违规为作业车辆充电、占用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部位值班值守,严密各项防范措施。三是加强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民宿(农家乐)经营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督促民宿(农家乐)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建立标准化、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

  (五)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省市两会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各社区及有关部门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强化应急救援准备。针对举办重大活动的,各有关部门要对重点部位明确专人严看死守;周边地区要组织对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逐一开展排查,督促场所加大防火巡查检查频次,筑牢安全屏障。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繁华商圈、旅游景区、民宿客栈、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紧盯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规范活动现场临时布展、设施搭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确保绝对安全。

  (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充分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沿街电子显示屏加强警示提示宣传,结合典型案例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适时开展警示提示和媒体曝光。区文体旅、区委宣传部要督促网吧、KTV、电影院等公共娱乐场所100%落实开机(映)前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公益广告。要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岗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街道教育组要督促学校部署开展寒假节前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安全带回家”活动。各社区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定期深入小区家庭、养老院、福利院等开展面对面宣传“帮扶”,帮助指导老弱病残家庭开展“三清三查”。

  三、工作安排

  1.部署发动(2021年12月15日前)。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2.组织实施(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3月15日)。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照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强化部门协作,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3.总结验收(2022年3月16日至25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将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社区及各有关部门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项清单”,做到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落实,责任要明确到人。

  2.坚持精准施策。各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全力在高层建筑、大型仓储物流、文博单位、医院、养老院等高风险场所和重点场所、领域开展典型示范工作,打造一批达标单位,带动全行业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提升。切实督促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3.加大督导考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2021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社区及各有关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报送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安办);12月起,每月23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2年3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附件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2021年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工作

任务

具体工作措施

工作时限

责任单位

一、开展生产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分析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列出最不放心区域、行业、场所,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特别是晋安后屿片仓储区域。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经济办、安办及各社区

2.组织对生产、存储可燃易燃物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加班生产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2022年3月底前

3.开展纺织印染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聘请行业专家、技术服务机构指导突出隐患单位消防安全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2021年12月底前

4.严格隐患闭环管理,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对隐患拒不整改的严重隐患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充分利用综合监管、媒体曝光等手段予以督改。

2022年3月底前

5.组织企业全面开展员工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一线员工懂岗位火灾处置流程、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起火灾。

2022年1月底前

二、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要求

1.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推进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教育组、统战、文体旅、卫健办及各社区

2.深入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健全建强专业团队、强化集团条线监管、加强行业部门联动等措施,突出“管好、查精、灭快”关键环节,深化综合体消防安全治理。

2021年12月底前

街道经济办、安办、象园派出所、市监局象园所、城建办、物业站、教育组、文体旅及各社区

三、有效整治高层建筑火灾隐患

1.按照《福州市晋安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晋安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消安办〔2021〕16号)要求,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彻底整改突出问题。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城建办、安办、文体旅、经济办及各社区

2.完成老旧住宅、使用功能复杂的混合体、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高层建筑的排查。

2021年12月底前

3.对排查发现的混合体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进行分类实施整治,逐个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确保整治成效。

2022年2月底前

四、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1.加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宗教活动场所、文博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经济办、文体旅、教育组、卫健办、民政办、安办及各社区

2.切实摸清工业用房、自建房改作的人员密集场所底数,找准薄弱环节,厘清监管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消除突出隐患。

2022年3月底前

3.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出口管理,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督促单位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

2022年3月底前

4.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疫苗接种点等涉疫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风险隐患,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卫健办、市监局象园所、街道安办及各社区

5.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尤其是革命文物建筑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文体旅局、统战口、安办

6.对照《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内容,指导单位开展一次电气线路检测和消防设施维护,结合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设备,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六、加强燃气消防安全管理

1.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城建办

2.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常态化安全检查,按规定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和指导服务,督促燃气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整治,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强化燃气管道日常巡检、设施维护、监测预警,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城建办、市监局象园所、象园派出所、街道安办

3.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尽快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保障正常使用,及时发现和处置燃气泄漏。

2022年3月底前

各社区

七、有效预防和减少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

1.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机构建设,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基层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综合执法和网格化管理事项清单,明确网格职责、量化工作标准。2021年底前,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建成率、消防文员派驻率达30%。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安办、各社区

七、有效预防和减少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

2.各街镇及公安派出所要积极联合村(居)委、网格员、治安巡防队、消防志愿者等基层网格力量常态化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群租房、出租屋、沿街商铺、“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连片村寨消防安全网格化检查、巡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核查经营性的一般工商业场所是否超容(载)用电、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安装到位,对每个单位(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建立台账,随查随录、及时更新。

2022年3月底前

象园派出所、各社区

3.乡镇、农村自建房人员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人的,各区直有关部门对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业态的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

街道城建办、卫健办、象园派出所、市监局象园所、文体旅

4.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将消防车通道整治、电气燃气管线、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等纳入改造内容,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物业站

5.督促公安派出所强化消防监督工作,依法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对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的监督检查。

2022年3月底前

象园派出所

6.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按照“条块结合”原则,各区直有关部门要制定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督促责任单位(场所)落实整改措施。

2022年3月底前

各社区及各有关部门

7.推进“智慧消防”平台建设,在沿街小宾馆、商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推广独立报警、简易喷淋、“灭弧式”智慧用电,重点解决电气火灾多发的问题。在沿街餐饮、燃气锅炉房等场所推广燃气安全智能控制技术,严防燃气火灾及爆炸事故发生。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经济办、文体旅、市监局象园所、街道安办及各社区

八、聚焦新兴场所、新能源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1.落实密室逃脱类场所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开展联合检查督改,强化消防安全风险管控,严查建筑防火条件、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电器线路、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突出问题。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文体旅、物业站、象园派出所及各社区

八、聚焦新兴场所、新能源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2.全面检查室内冰雪冰雕场所,紧盯内墙壁和屋顶违规使用保温材料、违规敷设电气线路、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文体旅、象园派出所、物业站、安办及各社区

3.深入开展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对设置在人员密集、高层地下、易燃易爆场所的,要坚决予以停运、搬离。

2022年3月底前

4.督促各类新兴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的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火灾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强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

2022年3月底前

九、聚焦仓储物流等场所消防安全风险

组织对大型物流仓储、电子洁净厂房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装卸操作、违规为作业车辆充电、占用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部位值班值守,严密各项防范措施。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经济办、象园派出所、安办、城建办、市监局象园所

十、巩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

1.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

2022年3月底前

市监局象园所、象园派出所及各社区

2.重点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各地要确保70%已建成居民住宅区和100%的新建住宅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

2021年12月底前

街道物业站、城建办及各社区

十一、加强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排查治理

1.乡镇(街道)督促民宿(农家乐)经营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微型消防站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文体旅、象园派出所、街道安办及各社区

2.砖木结构、木结构的民宿(农家乐)连片分布的区域,应采取设置防火隔离带、设置防火分隔、开辟消防通道、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改造给水管网、增设消防水源等措施。

3.强化民宿(农家乐)检查,督促场所开展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标准化、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十二、落实重要节点严格管控措施

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繁华商圈、旅游景区、民宿客栈、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紧盯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规范活动现场临时布展、设施搭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确保绝对安全。

2022年2月底前

象园派出所、街道经济办、文体旅、街道安办及各社区

十三、压实重大节日及活动消防安保责任

1.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省市两会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各街镇及区直有关部门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强化应急救援准备。

重大活动期间

各社区及各有关部门

2.各地举办重大活动的,有关部门要采取特殊火灾防控举措加强关键环节防范,对重点部位明确专人严看死守;周边地区要组织对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逐一开展排查,督促场所加大防火巡查检查频次,筑牢安全屏障。

重大活动期间

十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大力开展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提升单位员工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2022年3月底前

街道教育组、民政办、文体旅、经济办、安办及各社区

2.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3.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

4.重点搜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火灾案例、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依托各类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剖析事故教训,宣讲法律责任、事故代价,让群众明教训、知敬畏、受触动。

5.普及冬季防火、用火用电、火场逃生疏散知识为重点,向公众普及宣传消防责任和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活动。

十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6.重点加强薄弱群体和薄弱区域的“面对面”宣传教育,对火灾多发类型场所和农村、社区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和反复性宣传提示。深入村居家庭、养老院、福利院等开展面对面宣传“帮扶”,帮助指导老弱病残家庭开展“三清三查”。

2022年3月底前

各社区及各有关部门 

7.督促学校部署开展寒假节前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安全带回家”等宣传提示活动。

街道教育组

8.督促社会单位利用电梯视频、LED屏加强警示提示宣传,督促网吧、KTV、电影院等公共娱乐场所100%落实开机(映)前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公益广告。

各社区及各有关部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