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4903-1300-2023-0000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岳峰镇
- 成文日期: 2023-03-28
- 标 题: 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岳政〔2023〕40号
- 发布日期: 2023-03-29
- 有 效 性: 有效
清明节将至,非生产性用火增多,森林防灭火难度增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抓好各项防灭火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 指 挥: 林守坚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常务副指挥:江朝清 镇政府副镇长(候选人)
高 鹰 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副 指 挥: 陈东鑫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黄 政 镇党委统战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宣 刚 镇党委组织委员
林 潮 镇党委政法委员
谢冰心 镇政府副镇长
方宇薇 镇政府副镇长
陈知节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黄议娴 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
成 员: 陈由庭 镇应急办主任、机关后勤中心主任
陈金娣 镇武装部副部长
陈礼平 镇城建办主任
李剑清 镇纪委副书记
薛锡榕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宋金山 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黄祥辉 镇卫健办负责人
王 霞 镇效能办副主任、总预算会计
黄可钦 镇城管办负责人
陈国辉 镇禁毒办主任
潘起辉 镇统战部干事
林 晨 区城管局三中队指导员
傅传捷 登云社区书记、主任
曾 霞 鹤林村书记 、主任
二、防范责任
(一)具体工作分工
1、分管领导江朝清、高鹰负责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的安排、检查及突发火灾的扑救组织工作;
2、分管城管领导林潮负责组织城管队员20人一部应急车辆待命并对重点部位进行排查清理;
3、晋安区森林消防岳峰小队集中岳峰镇森林防火营地(登云1号岗亭处)
4、登云社区及鹤林村负责各组织干部、民兵应急队伍10人以上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迅速组织扑救;在所属山林入山处设立宣传桌、横幅,鲜花等进行宣传,携带火种进山祭扫物品一律卡留,坚持做到“四没有”(没有烧纸泊,没有烧香,没有燃放烟花爆竹,没有放火烧坟草),通过严把上山入口关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5、登云社区、鹤林村包村(社区)领导干部到点到位。
三、值班工作
登云社区、鹤林村要加强清明节期间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各个部门共同抓,要把每个山头、地块、面积、任务、责任具体落实到户、到人。清明期间,特别是清明放假时间(4月5日),镇、村(社区)干部要上山巡查、蹲点,为确保午间时间不脱岗,各山头、地块后勤保障由专人负责,切实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四、物资准备
鹤林村、登云社区要备足二、三号扑火工具30把、砍刀30把、灭火弹20箱等应急物资。
五、报告制度
清明节期间登云社区、鹤林村要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保持上下联络,坚决落实护林员巡山制度,一旦发现险情,要迅速组织扑灭,并在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值班室:83654664)。按照上级要求,清明节期间登云社区、鹤林村要有领导带班,市、区防火办届时将不定时抽查,手机等通讯工具要24小时开机,随时保持联络。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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