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分配的公示
时间:2024-01-16 17:25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7号)的精神,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1万元用于我区7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因经费有限,同时需完成7座水库维修养护任务,拟按各乡镇公益性小型水库数量平均分配,即安排新店镇9万元,用于斗顶、杨廷、竹坑等3座水库维修养护;安排宦溪镇9万元,用于柯坪、南口、嘉湖等3座水库维修养护;安排寿山乡3万元,用于黄金井水库维修养护。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人:林永鑫,联系电话:0591-83640440)
晋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5日
来源:晋安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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