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为充分保障各经营主体合理申报需求,确保2025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延长2025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后的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26年3月31日前持申报材料向乡镇提出申请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逾期不报,视同放弃。乡镇对上报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镇政府公章,审核无误后函告区农业农村局并附相关资料。区农业农村局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择优评定,并对拟确定的申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项目实施对象。项目单位需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按要求提请项目验收,经区农业农村局联合乡镇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二、其他事项说明
1、申报条件、支持范围、资金标准及材料要求等仍严格按照原申报指南执行。
2、申报主体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完整,且申报项目未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其他补助,逾期未完成线上填报及线下材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3、乡镇主管部门应做好申报指导与材料初审工作,优化审核流程,保障项目审核下达工作有序衔接。
联系人:晋安区农业农村局 涂伟涛
联系电话:83640450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
晋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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