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规〔2024〕4号)申报要求,截至2026年4月15日,经辖区内茉莉花茶生产企业自主申报,我局复核,现有3家茉莉花茶生产企业符合2025年度项目申报条件,拟上报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福州市财政局。现予以公示:
一、申请单位:福建省福州茶厂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项目奖补条目及金额:
1.申请支持设立茉莉花茶专营店实施方案(在三坊七巷、鼓岭、上下杭、烟台山等景区内开设福州茉莉花茶专营店的福州茉莉花茶生产企业,按店面租金的30%给予奖补)。
2.申请奖补金额19.853万元。
二、申请单位:福建大川茶业有限公司
申请项目奖补条目及金额:
1.申请支持设立茉莉花茶专营店实施方案(在三坊七巷、鼓岭、上下杭、烟台山等景区内开设福州茉莉花茶专营店的福州茉莉花茶生产企业,按店面租金的30%给予奖补)。
2.申请奖补金额1.8452万元。
三、申请单位:福州市清口茶业有限公司
申请项目奖补条目及金额:
1.申请支持茉莉花茶加工提升实施方案(当年度新购置并在福州茉莉花茶生产地投入使用的茉莉花茶生产、加工、实验检验检测等设备;且新增投资额50万元(含)以上,按新购置设备金额的30%给予奖补)。
2.申请奖补金额40.22万元。
以上三家企业合计申请奖补资金共计:61.9182万元。
公示期10日,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2025年4月26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8层)。
举报电话:0591-83640440
福州市晋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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