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民政服务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7-04 17:14
岳峰镇财政所: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民政服务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2〕27号)精神及区领导批示(董批[转]1452号),现下达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民政服务专项资金20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206社会组织管理”,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此项经费专项用于社工站示范点建设支出,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使用。
附件:2022年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民政服务专项资金(项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2年7月4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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