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接受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时间:2026-08-26 15:59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6年8月26日,我局接受了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2日。
联系电话:0591-83640440
通讯地址:福州市福马路241号
邮 编:350011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项目 |
建设单位 |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福建清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附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晋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晋安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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