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2019年7月26日查封决定
时间:2019-07-26 15:26
序号 当事人 违法行为 查封依据
及适用情形
查封
决定书文号
查封决定书
下达时间
查封期限 查封设施
及情形
1 佳好佳(福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及验收,擅自开工建设,并正式投入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闽榕环查(扣)〔2019〕54号 2019年7月26日 2019年7月25日起至2019年8月23日止 对1台粉碎机的设备(包括:1个机器控制柜和1个配电箱)实施原地查封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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