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2019年7月29日解除查封决定
时间:2019-07-29 16:15
| 序号 | 当事人 | 解除查封情形 | 解除查封依据 | 解除查封 决定书文号 |
解除查封决定书 下达时间 |
解除查封物品 |
| 1 | 佳好佳(福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提出解除查封申请,承诺在2019年8月1日前搬离场内设备。经复查,发现封条完好无损,查封的设施未开启使用,决定对查封的物品自2019年7月29日起全部解除查封。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闽榕(晋)环解〔2019〕10号 | 2019年7月29日 | 1台粉碎机的设备(包括:1个机器控制柜和1个配电箱) |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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