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2019年8月14日查封决定
时间:2019-08-14 16:02
| 序号 | 当事人 | 违法行为 | 查封依据 及适用情形 |
查封 决定书文号 |
查封决定书 下达时间 |
查封期限 | 查封设施 及情形 |
| 1 | 福州伟恒德制衣有限公司 | 未经环保验收,环境设施已动工建设尚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 闽榕环查(扣)〔2019〕61号 | 2019年8月14日 | 2019年8月14日起至2019年9月12日止 | 对两个车间内的电源 实施原地查封 |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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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7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