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2019年9月12日解除查封决定
时间:2019-09-12 16:03
| 序号 | 当事人 | 解除查封情形 | 解除查封依据 |
解除查封 决定书文号 |
解除查封决定书 下达时间 |
解除查封物品 |
| 1 | 福州伟恒德制衣有限公司 | 该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提出解除查封申请,拟为安装调试废气治理设施为备。经复查,发现封条完好无损,未发现生产迹象,决定对查封的物品自2019年9月12日起全部解除查封。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闽榕(晋)环解〔2019〕15号 | 2019年9月12日 | 两个车间内的电源 |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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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7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