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环境保护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时间:2017-07-26 09: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市晋安区海中舟餐饮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 727日-2017年731日(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715251  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环保局窗口

  邮编:35001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福州市晋安区海中舟餐饮有限公司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 16 号

  福州市晋安区海中舟餐饮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16号,占地面积3000m2 ;一栋楼共三层总建筑面积5100m2要从事餐饮服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人民币。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厨房废水,经隔油池,与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洋里污水处理厂不对周边水体排放污废水。(2)噪声:项目噪声来源于厨房设备噪声、油烟净化设备噪声及空调冷却水塔噪声,已对设备采取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3)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及餐饮固废一般生活垃圾,委托区域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餐饮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不外排,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4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厨房油烟废气厨房油烟4道烟道,各烟道1台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排放因此,本项目厨房油烟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来源:晋安区环保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