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环保局关于2017年7月1日—2017年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17-08-07 11:4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7月1日-2017731日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87日-201781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87715251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350014

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州天泰环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泔水(废弃动植物油脂)500t/a项目)

 

榕晋环验(2017)002号

 

2017年7月26日

附件:验收意见

来源:晋安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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