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评批复文件予以撤回的公告
时间:2024-08-06 11:39

  我局于2023年9月12日依申请批复了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报批的《福州晋安黄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为:榕晋环评〔2023〕16号。根据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提出的《国网福州供电公司关于申请撤销福州晋安黄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的函》(榕供电函〔2024〕412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对《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州晋安黄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榕晋环评〔2023〕16号)予以撤回,现公告作废。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6日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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