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斗顶加油站 |
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998号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销售分公司 |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998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20m2,设1个92#汽油储罐20m3,1个95#汽油储罐20m3,1个0#柴油储罐30m3,柴油折半后折合储罐总规模为55m3,配套加油机2台,年销售汽油1825吨,柴油365吨。 项目总投资5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的地面冲洗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加油站卸油、储油和加油时排放的油气,应采用以密闭收集为基础的的油气回收方法进行控制,配套油气回收系统。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含油废抹布或手套、废消防沙、隔油池废油泥以及储罐废油泥等危险废物应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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