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5月8日)
时间:2025-05-08 15: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屏东中学五四北校区建设项目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拉菲公馆西侧

福建省福州屏东中学

中水环科(福建)项目管理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拉菲公馆西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教学综合楼、图书馆、生活附属楼、体艺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为62388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1380m2、地上建筑面积51008m2)。

项目总投资51353.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现场设立沉淀池,施工废水流入到沉淀池沉淀后将上清液循环使用,不外排;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定期检修,避免油料泄漏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施工场地施工车辆的冲洗水经沉淀后用以地面降尘和生产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2、废气:施工场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的,应设置警示牌;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严格落实净车出场制度,渣土车出场前必须清洗;对水泥类物资尽可能不要露天堆放,即使必须露天堆放,也要注意加盖防雨布,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安排专人负责洒水抑尘,施工现场四周围挡设置喷雾降尘设施。

3、噪声:厂界四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如安装采取临时围挡,回避、不得设置高噪声施工设备等);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施工应避免夜间和中高考期间进行;选用低噪声型的施工设备,降低噪声和振动污染;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高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施工;注意对机械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保证在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减少运行噪声;施工车辆,特别是重型运载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时段,施工场地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经过敏感地段必须限速、禁鸣。

4、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如剩余的或硬结的水泥、石灰、沙石、砖瓦等粉状废料会随风飘入大气成为扬尘,造成二次污染,应分类堆存,按环保及城建部门的要求运往指定地点集中处置;项目施工挖掘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土方,由施工单位或承建单位同市容局渣土办联系外运;生活垃圾集中堆存,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走并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应及时清理,严禁随意丢弃和堆放,避免风吹雨淋,在运输途中避免撒落。

二、运营期

1、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游泳池废水以及部分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校区北侧市政污水管网,经酸碱中和处理预处理的实验废水、部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校区南侧市政污水管网,上述废水均纳入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置。

2、废气: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样品及其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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