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6月18日)
时间:2025-06-18 11: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市晋安区瑞康动物医院扩建项目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185号高佳苑1#楼1层08、09、10店面

福州市晋安区瑞康动物医院(个体工商户)

福建安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185号高佳苑1#楼1层08、09、10店面。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为134m2,主要从事宠物疾病预防、诊治、手术(含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等,新增宠物接诊量10只/天。

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1、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废水:经消毒预处理的诊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封闭性管理;宠物排泄物干湿分离,并及时清理、消毒,减少异味产生;室内安装新风系统,强化通风换气,并定期进行环境清洁及消毒;定期喷洒除臭剂等。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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