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意系统产品扩产项目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56号 |
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 |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56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增年产ILS系统产品244套共56334个单品、光通讯器件200万件、玻璃偏振片300万件;年加工玻璃基座23200片、玻璃镜头27400片、通讯器件物料300000片。 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废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抛光废水、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各类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分别依托厂区各现有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各擦拭、粘贴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应采取车间密闭、车间集中排气泄压处负压收集等措施,有机废气经“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排放;氧化区酸性废气经“收集+碱洗塔”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处理后排放。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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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7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