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22日)
时间:2026-06-22 10: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金森源新材料产业基地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工业集中区内宦溪街14号(东丽厂房)

福建金森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明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工业集中区内宦溪街14号(东丽厂房)。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环保钙锌稳定剂3000吨,聚乙烯蜡2000吨。

项目总投资10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宦溪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投料、混料、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热熔搅拌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粉造粒、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来源:晋安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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