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4日-2026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超算中心共封装元件项目 |
福州市晋安区后屿路7号 |
福州高意光学有限公司 |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后屿路7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PMLA生产线一条,年产PMLA840万片。 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废水:抛光废水、清洗废水、喷砂废水、碱性废水、含氟废水、DI水制备浓水、水冷机组冷凝水等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生活污水单独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各涂胶、固化、上盘、擦拭、清洗等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应采取车间密闭、车间集中排气泄压处废气负压收集等措施,有机废气经“收集+沸石分子筛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蚀刻废气经“高温等离子柜+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显影废气经“酸洗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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