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长青护理院扩建项目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700-1号一、二层 |
福州长青护理院有限公司 |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700-1号一、二层。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增床位35张,扩建后全院床位50张。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废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废水经化粪池以及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统一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严格控制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池体、污水处理单元均加盖封闭;定期喷洒专用除臭剂,有效降低恶臭污染物逸散。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优化设备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固废: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应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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