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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口函[2025]663号),经机构申报,晋安区卫健局审核,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现确定晋安区2家幼儿园(幼儿园托班)为2026年第二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有效期至2029年6月。
附件:2026年晋安区第二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名单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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