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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当事人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
下达日期
备注
1
福州维密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
榕晋卫医罚〔2024〕007号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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