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工作,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群众卫生安全过夏,根据国家下发“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结合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游泳场所专项文件要求,2025年入夏以来,我中心积极开展游泳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卫生许可、信息公示、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禁游标识、卫生检测、硬件配置、客用物品清洗消毒保洁、池水净化消毒、从业人员培训及健康检查等情况。采样检测方面:按照《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要求,对游泳池水浑浊度、游离性余氯、pH值、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尿素及浸脚池游离性余氯、室内空气等指标进行随机采样检测。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1:2025年晋安区游泳场所监督检查结果
附件2:2025年晋安区游泳场所水处理设备配置情况
附件3:2025年晋安区游泳场所水质抽检结果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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